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對工作毫無興趣,甚至沒有心想做好,該不該離職?

23歲,去年私立大學英文系畢業,畢業後做了八個月的成衣廠業務助理
今年8月多錄取新工作,是移民律師事務所文件人員,已滿兩個月了卻在思考要不要離職…

先說說喜歡這份工作的部分:
1. 同事、主管非常友善
2. 環境好 離家算近
3. 工作用email 不用直接面對人
4. 辦公室風氣自由,請假早退不會有奇怪的規定綁手綁腳
5. 英文程度有所提升

不喜歡的部分:
1. 工作無聊枯燥乏味,同樣的文件要檢查三四遍,而且完全沒興趣
2. 相關知識多且雜 基本上要自己自發性研究 但我完全不想讀
3. 無法發自內心替客人著想,基本上我不會想管資料審核通過率高不高、是不是急件 反正就是按表操課 有60分絕不會想做到100分….
4. 兩週一次的晚上開會 因為跟總辦公室有時差的關係會需要晚上開會 但講的事都不太重要也沒什麼效率 每次開完都在懷疑自己到底花了一個晚上做了什麼
5. 成就感零,之前在成衣廠即便工作不愉快 看到衣服還是覺得蠻開心蠻有成就感的 現在案子結案只覺得少了一個工作要趕快下班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對這行完全沒興趣
同事都會花心思想降低申請被拒絕的機率 或者會八卦客人的照片好不好看 但我就是有做完準時下班比較重要

之前做門市遇到點貨整倉折衣燙衣這種工作都很開心 喜歡一個人靜靜的做完 還會努力把衣服都這種感覺有折整齊 即便拖到下班時間也沒關係 當時以為自己是喜歡這種重複性高的需要細心耐心的工作 所以有現在這個工作機會時才想說來做做看
原本以為找到真的適合的工作 但沒想到做了兩個月發現對這份工作完全沒有興趣 每天都拖著身體上班 過一天算一天

現在就是仗著反正還是新人同事都會幫忙檢查有問題也會直接向我提出來 就照著同事說的修改就好的這種隨便做一做的心情做到現在..當然也被主管提醒過 但…..我不太在乎哈哈哈哈..
反而更想回去做服飾 很不開心看到衣服心情還是會好一點….
不知道該不該趁還沒滿試用期趕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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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個人建議如下:
1.讓妳懂勞基法現在沒有試用期,所以這間法律事務所是可以不用待的。
2.不管你換幾份工作,都會沒有興趣,因為你連自己想要甚麼都不知道。
3.基本上妳的邏輯性還不錯,因為妳會將好壞分出,算有條理的年輕人。
4.家庭環境如果允許妳,休息一下想想,自己想最想做甚麼。
5.妳以後會很難找工作,因為每份工作時間都不長。
6.至於離不離職,妳自己因該很清楚了。
7.祝福妳,一切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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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作沒興趣,又沒心想做好,您只適合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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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外派吧,你還年輕,去外面闖一闖,學習如何獨立生活, 這些鳥事到哪裡都會遇到, 但是外派會讓你忙到沒時間搭理這些局外人,而且待遇跟升遷機會又高

你已經確定想走人了吧,其實不用來問大家。你要離職是無所謂啦,我始終認為人對自己的工作要有心投入,否則遲早被開除或被淘汰。你如果要去做服飾或者回去成衣業,已經有經驗了,知道自己為什麼回去,那是無妨。

早點離職也好,因為像你這種仗著反正還是新人同事都會幫忙檢查有問題也會直接向我提出來 就照著同事說的修改就好的這種隨便做一做的心情做到現在..當然也被主管提醒過 但…..我不太在乎哈哈哈哈的心態,在律師事務所這種文件一個字都不能有錯的環境中,遲早出大包,趁有選擇的時候計畫好主動離職比較好。

不過你應該是找到原來成衣業的工作再離職。除非你已經拿到另外一家公司的錄取通知,不然就算有人一直找你去他們公司工作,口頭承諾也沒有法律效力,只有道義效力,違反道義不會怎樣的。

現在這個年頭,基層人員的工作機會不是那麼多,尤其通貨膨脹已經開始了,門市有可能為了扛上漲的租金而削減門市人員。所以最好不要樂觀地想說有相關工作經驗就一定可以輕鬆找到適合的工作。

還是先提醒一下:除非你回到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個團隊,否則即使是職稱一樣,在不同公司甚至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門,都可能有不同的狀況及讓你討厭的事情,所以要先想清楚,避免高高興興去報到之後兩個月才發現跟自己想像中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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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當資淺,薪水低的時候可以隨興一點,但要累積專長,否則當資深,薪水高,找工作就會愈來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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