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不知道要不要繼續做餐飲業?

從大學就開始在餐飲業打工,雖然不是讀餐飲科系但很喜歡這個行業,在工作時也很樂在其中,所以一直做到現在
最近幾個月主管對我說了很多次我不適合服務業要求我考慮離職
讓我現在對這份工作有些徬徨及恐懼
不知道是我真的不適合服務業還是只是不適合這家公司
如果真的是不適合服務業,也不知道如何開始及選擇其他行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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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Hello 餐飲人
同樣跟你身為大學時期就在餐飲打工一路到現在10年都沒有離開餐飲業想跟你分享幾個在我看到你提問之後的想法;
1. 主管說你不適合,有沒有嘗試問過具體原因呢?了解原因有兩個方面,第一是評估是否與崔西小姐說的情況;第二是要瞭解主管眼中我們的問題,讓我們發現與改善,不管未來是否在這家公司繼續服務都不要再犯相同的錯。
2. 全台灣餐飲店家有23萬多家,也同時有許多餐飲集團;你的選項有非常的多啊,為什麼要只在這家呢?以你現在的年紀,距離退休還有35年,對於未來有什麼樣的職涯規劃呢?這會是更值得思考的事情!替自己規劃未來每5、10年的目標,目標可以是薪資、職位...等,讓工作來替你實現目標,這樣會更有方向。
3. 如果未來不確定方向,推薦你一個104的工具"適性測驗",可以透過104的數據庫來分析你適合哪類型的工作,作為未來職涯的參考方向。 https://guide.104.com.tw/personality?utm_source=giver&utm_medium=headbar
以上跟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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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
首先您要評估自己在這個公司任職多久?如果超過半年,主管才說您不適任是不合理的。正常的主管會明確告知員工如何改進,協助並要求員工進步,不會花幾個月挑剔員工又無所做為,您可以請他告訴您哪裡不適合,怎麼改進才符合「標準」,並且這個標準必須適用所有人,而不只是你一個人。

考量餐飲業因疫情營運困難,主管的行為也可能是希望員工主動離職的說詞。您要切記~只要員工願意任職又沒有不適任的理由,公司就不能解僱您,就算您真的不適任,主管也必需提出「證明」才能解僱。公司主動解僱時,應發放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您(非自願離職證明可領6個月政府失業給付)。故您完全不必因他口頭要求或威脅而自己提出離職。當然更不用為主管似是而非的說詞動搖了自己信心!繼續樂在工作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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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問者您好:
1.能夠在喜歡的行業工作且樂在其中,這是很難得的機遇,在您面臨主管希望您辭退的同時,您思考的是離開這家公司或者是離開喜歡的餐飲服務業呢?這樣的問題的確造成心理壓力了.
2.首先,給自己做一個自我評估,從事餐飲業期間內外場的經歷何者較有優勢?找出優勢處然後再針對勤務內容自我檢視在各項流程的執行效能與態度是否符合公司或者主管的要求,於此,您或許可以找出您是否適不適合餐飲服務業的答案.
3.職場難免會遇到類似您提到的人事問題,當然,您必須先向主管提出您的意見與看法,請主管明確告知不適任的理由為何?或許可以希望主管給予自我改善或調整的機會,但如果因應公司營運共體時艱而產生的人事調整機制,也請您如上崔西小姐所述,由公司依照勞基法解僱相關作業處理之而非您自願離職,以確保在待業期間的失業給付申請.
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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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匿名朋友
我好懶喔!
但這是我真心的祝福和回應就是讓自己理解真正要的是什麼🤔⋯⋯
哈哈😄、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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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堅持下去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適合餐飲服務業!您學藝出師了嗎?沒有,就繼續好好努力的學,若出師了就準備資金創業啦。

祝您成功
開業時通知我去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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