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罰則
公司依法要設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x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x1,且須為專職,但近期因人手不足故以一位行政人員兼職以上身份,請問罰則會是多少?
(目前已知未設立職安衛人員罰則為3~15萬,但查找不到兼職相關罰則資料)
另詢問罰則是會累加的嗎?(如缺甲業主管罰3~15萬,缺職安衛管理員罰3~15萬,所以共罰6~30萬)
以上提問,感謝解惑!
您好
你是要諮詢 ,還是已經遇到? ,法規是基本要求 ,就像勞基法一樣 ,短短的86條 ,就什麼行業都適用?
處罰現在會看公司資本額 ,如果是上市櫃公司 ,一般小小的罰款當然是罰不怕 /不怕罰 ,如果是一般中小型企業 ,也許5萬/ 10萬就已經跳腳 ,法條是死的 ,要看檢查員怎麼認定 ,如果你態度好 ,也很配合 ,也許檢查員會請你盡快找到人補齊申報(當然會給你期限),
再來就是專職 ,掛當然是專職 ,但業務上卻會多做其他的事 ,就像請總機也不會只有做接電話的事一樣 ,中小型企業編制上當然會有 ,但實際上卻都會有落差 ,就像ISO一樣 ,很多公司也是為了應付而做 ,你說不管9000 /14001 /45001,,,,真的都有完全落實嗎? ,如果不是客戶要求 ,公司會願意花錢做花錢拿驗證嗎? ,如果你是想要瞭解 ,建議你蒐集相關規定後還是依法提出建議 ,就像勞健保投保都一定要全額投保一樣 ,但最後做或不做 ,或做到哪種程度 ,那就不是你能決定的(公司也不是你的) ,畢竟在你的責任已經做到你該告知的,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您好:
1、貴公司是已經有被勞動檢查嗎?若第一次,可能不會罰,若要罰,罰多少是勞工局或勞動局決定,是否累加要看情節重大與否,也就是貴公司是否每次檢查都沒有專職人員。
2、我曾經遇過勞動檢查,檢查結果只是來函跟我們說要找到專職人員,然後又隔了好幾年都沒有再來檢查!當然不能心存僥倖,但坦白說,因為薪資太低,大都不會想要去任職,再來就是請一個人,專職做一件職業安全工作,老闆都覺得不划算
以上
您好:
法規是低標,依法行政是基本義務。依照法規上網報備,勞檢員會以此為基準查核。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職安代理人(具備同等職安身份)為期為3個月,這段時間找人綽綽有餘了!逾期未依法設置專職第一次會先開限期改善,未改善罰鍰第 1 次:3 萬元至 5 萬元; 第 2 次:5 萬元至 7 萬元;第 3 次以上:7 萬元至 15 萬 元,得一直累計開罰。且針對部分指定企業會加重開罰(例如甲類企業,第一次就6萬起跳,第二次以上6萬累加,直至15萬),切勿心存僥倖。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19/133977/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