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3/6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壓力已達臨界點、身體也有些狀況,是否該轉職?
這陣子因有感自身需處理照顧糾紛、住民家屬追討欠款等事宜,時常需出入法院,對於接受負面能量及出庭的壓力實已達臨界點、身體也有些狀況,有萌生離職之念頭。然考量目前公司給予的薪水待遇足以支應家庭經濟下,故尚未提出離職。
惟,仍想請益在此種情況下,該如何因應?是否該轉職?
提問者您好:
1.醫療暨長照產業是現今世界各國人口老化必須面臨的重要政策,對於已有服務長達12年之久且已經身為主管職的您深表敬佩,這是一個需要投入相當高的耐力與心力並且具備同理心的服務身段,不容易的實務經歷練.
2.職場中會遇到壓力產生負能量如何舒壓排解已是為難了,何況您又身處在長照產業這樣的高度挑戰身心靈的人事問題中,更是為難,當您考慮轉職之時,我想建議您的是:
>選擇一:是否有可能還是先以同業轉職職為優先考量,能否在同業(我對長照業態較無認知)中找到您文中所提的問題有專業人士的配置單位作為後盾的長照機構,一一評估優劣勢擇優而動,相信以您12年的年資要如此轉職不難,但在此之前是否能給予自己一點休息喘息的時間與空間做為再出發的充電期呢?
> 選擇二:薪資待遇是轉職的重要因素,每個人都會面臨各自的經濟壓力,這是很現實的問題,所以您要思考的對應之道勢必要以現職相關的產業為轉職選項是較能突顯工作資歷優勢之行,例如:是否有資格轉成專任的長照人員的訓練導師或教官這類的專職,意思是將您12年的實務經驗再提昇為教化新進接受成為照顧者的培訓者,是否有這樣的機制呢?您的資歷有這樣的機會嗎?
以上分享,謝謝!
1. 醫療、長照產業服務約12年,擔任主管職,有感自身於長照機構服務需處理照顧糾紛、住民家屬追討欠款事宜,時常需出入法院(去年累計至法院次數高達20次),對於接受負面能量及出庭的壓力實已達臨界點、身體也有些狀況,有萌生離職之念頭。
2. 每個人對負面能量及出庭壓力的忍受度不同,例如律師一年出庭200次也是稀鬆平常。但對您如果壓力實已達臨界點、身體也有些狀況,那就另謀出路,因為身心的健康優於薪資。
3. 該轉職,但需要有步驟有方法,原因在年齡也是個因素。先評估確認自己想要踏出的下一步,避開法院、處理糾紛、長照產業,可以選則醫療機構、服務業、行政總務、經營幕僚,要了解每個職務都會有不同的壓力,要事先做功課。
4. 整理履歷自傳,就可選則的職缺逐步投遞,必須騎驢找馬,找到確認自己要去再提離職。
5. 祝福您。
"對於接受負面能量及出庭的壓力實已達臨界點、身體也有些狀況"
如果您找的到性價比好的工作當然就轉了。
看來您有經濟壓力,還沒找到前只能儘量調整身心狀況。
是否能和老闆爭取錄取有法律背景的法務人員,處理您頭痛這塊,幫忙跑法院。
如果心理上壓力大,因為工作辛勞相信也沒太多時間從事些放鬆的休閒娛樂,建議您可試試和"張老師"和"生命線"電話諮商聊聊,接電話的義工都受過些專業訓練,也許可以給些放鬆的方法。
長照是台灣少數看的到生意會越來越好的行業,院長說是"做功德",真是幫了很多家屬的忙。很偉大神聖的工作,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