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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1/2 8:4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上間公司的試用期該如何在面試的時候包裝回覆?

去年十月底入職新工作,但因為公司文化不符合本人所想而想再試用期期滿離職,但這斷經歷太短不適合放進履歷裡,如果面試時往個人規劃/家庭因素回答這三個月的空白期妥當嗎?
但下間公司投保時也會發現這三個月期間其實有工作,這樣會不會有誠信問題被扣分或者因面試不實而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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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面試誠實告知才是上策 ,以免事後被追問 ,反而還要花更多的時間解釋 ,而且誠信還受質疑 ,個人覺得 ,不管離職的原因為何 ,自己還是要包裝 ,例如:前家公司就是沒制度 ,人治 ,環境差...,但你也可以說成 ,可能公司制度尚未建立好 ,所以很多東西都還是沒有很好的管理 ,再加上公司規模不大 ,環境上也不是很好...,一樣是表達 ,但就是會有不一樣的感覺 ,也有很多求職者 ,一講到就滔滔不絕 ,前家公司多差 ,誰是誰的人馬 ,有哪些小圈圈 ,老闆怎樣又怎樣...,其實 ,說這些對你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你覺得現在這家公司為什麼要聽你前家公司的八卦 ,所以 ,只要順順的說就好了 ,一般也不會追根究柢的問 ,如果你是回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的話 ,那你現在個人因素和家庭因素解決了嗎? ,是不是讓人家又有疑慮 ,會想問會不會又因為個人因素和家庭因素而待不久 ,那你是不是又要解釋更多 ,工作還是要慎選 ,如果履歷上都是7個月 /6個月 /3個月 ,你覺得這樣的履歷好嗎? ,首先穩定性就會受人質疑 ,是吧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人拍手

早安,
個人以為,面試應答,考驗反應。
首先,如您所言,資歷短,不必主動提及。
其次,面試官若問,只要如實回覆,因個人與公司理念不合等因素,表明立場即可(代表您也會挑選合宜公司)。
最後,可以補充,您針對於未來新職規劃,突顯積極態度。
以上觀點供參,祝您面試順利。

您好,

個人建議是 不說真心話,也不說謊話~

經歷太短不適合放進履歷,這是選擇性不揭露,技術性來說沒有誠信問題,如果對方詢問就一定要照實回答,試用期本來就是雙方評估試用的期間,不適合就快刀斬亂麻,如果履歷表中有其他超過1-2年的穩定工作經驗,個人覺得沒有瑕疵。

如果回答這三個月是空白期,但實際上有在工作,這就是明顯的謊話,編造事實,這就是有誠信問題了~ 而且還很容易被戳破,完全不推薦。

我曾經聽過個都市傳說,約聘好不容易爭取到正職職缺,可以轉正職的時候,在背景調查時被第三方稽核單位抓到”不實“,最後就無法轉正不錄用。

以上,提供您參考~
祝您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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