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公司要求親人當工作保證人,該簽嗎?
各位前輩們好!我今年24歲,第一份工作因為不適應工作內容只做了五個月就裸辭了,之後就一直找工作直到現在,這中間空窗了約半年左右,好不容易在上週錄取了某間小零售公司的美編職務,預計三月初報到。
當初面試時覺得公司整體環境看起來蠻不錯的,所以接到錄取通知時也很高興,但當人資在電話中跟我說明相關細節時,卻提到入職時須提供一位保人,家人或朋友都可以,並要求提供保人簽章與身分證影本,我當下覺得有點怪,詢問人資細節,結果他跟我說:「這是公司的規章,新進人員都需要有連帶保證人」。
因我應徵的只是一個小小的美編職,平時應該是碰不到跟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覺得有點莫名其妙,問完後還是覺得一頭霧水,想請問這是合理的嗎?一般公司都會要求入職者要有保人嗎?謝謝。
分享個人經驗及看法如下:
首先,在我的求職經驗裡,園區或工業區沒遇到要求簽署保證人文件的公司,一般中小企業有遇過3-5家,但我選擇拒絕工作。看法如下:
1. 保=人+呆,捫心自問,你是否願意當家人或朋友的保證人,相信對方不會無心或一時疏忽造成業務過失? 如果連自己都不願意當別人的保證人,又如何能夠找家人或朋友來擔保自己?
2 .這份工作的薪資、升遷、未來職涯發展,其重要性是否非去不可,甚至有欠下人情債的必要性?
3.求職者可將此項要求,當作判斷公司文化是否與己契合的一項指標。
4.除非金融業或軍公教等有其特定行業考量者,否則數位時代還有如此思維及作法,頗令人訝異。
5.公司若缺乏良好的人事篩選機制,又或內控內稽能力不足,投保「員工誠實保險」或許是個好選擇,不但輕減就職者找保證人的人情負擔,也能有效轉嫁風險。
6.有些人事管理的設計、規章及制度,不是因為有(例如找保證人的作法),就代表它一定是必需或符合公司。大家都知道,人的時間才智是有限的,很多公司的人事,或兼助理,或兼總務,或兼文管,或兼教育訓練…等等等,所以設計管理規章最方便快速的方式,就是你抄我、我抄你,你家公司有這樣的制度,我家公司也應該要有,否則老闆問起承擔不起。
看公司規定。基本上不違法,不過是否要接受就自己判斷。因為雖然公司因為擔心新人造成損害,不過您也許要考慮公司是否正派。我第一份工作也有簽(很久以前),但是因為那是間大公司子公司,而且也是正派經營,所以就簽了。這裡附上連結供您參考。
https://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78021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407/post/201611170034
您好,關於保證人相關問題,也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喔~
https://blog.104.com.tw/personnel-guaran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