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資遣的理由是不是不一定是真的
去年被公司資遣,理由是不適任,但在職的時候曾經發生過業務緊縮,那時候就有聽說要開除我,只是後來沒有
結果最後因為業務調整,公司請了其他員工後想節省成本(這是同事私下告訴我的),加上當時在工作上發生溝通上的誤會,就被請走了
這樣的話面試應該如何解釋被資遣的原因呢?
這樣的資遣原因是否會留下污點
謝謝您的提問。
您上一份工作的年資有多久呢?
▶如果不到一年,或許被問到離職的原因,不見得需要說是因為"被資遣"。可以委婉告知,個人期望和實際工作上有落差。
▶如果超過一年,也可以說明想要有些成長,換一個環境挑戰自己的能力。
▶過去兩年,業務縮編產生的資遣已經司空見慣,如果您覺得上述兩個說法都不是很安心,也可以直說即可。
以上建議給您參考,祝找工作順利。
這樣的資遣原因是否會留下污點?
您好,請放心,這樣的資遣並不是污點。
這樣的話面試應該如何解釋被資遣的原因呢?
在工作面試時,人資單位基本的溝通流程,會詢問上份工作離職原因,或轉職想法;您可以客觀的、誠實的、告知事件發生的經過,包含溝通上的誤會;若無充裕的時間做完整的說明,您可以簡單的表述單位縮編、公司與您雙方溝通後離職。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的提問有幫助。
您好:
基本上資遣的原因理由是不是真的,其實自由心證的。
一部份是自己在工作上適應及表現的狀況,一部份是公司營運上的狀況…,
主要是在公司對於您資遣的處理是否正當及給予相關的應提供的文件,以提供您後續無論是要轉職或是申請就業服務的補助/津貼…等。
通常新公司會要求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所以據實以告當時是被資遣身份,也並無不妥的。
提供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