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每發現清潔工作缺失一次即罰款一次
目前在商旅工作中,需支援各個需要幫忙的部門,最近輪到房務部。
由於南向政策,房務部有很多國外來的實習生們,主管在群組記事本有放上自己製作的清潔工作須知,並要求大家都要照著他所公告的照片內容那樣清潔擺設,近期房間很多,房務員們都得加快打掃,一天至少15間房單獨完成,主管查房時說只要查到記事本裡面有告知的缺失,重複缺失每一樣扣50元,實習生們不太懂中文,主管又覺得他們必需自己翻譯所有內容,直接在群組公告說下個月開始實施扣款政策,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如果主管印出相關內容並請大家簽名遵守這樣是可行的嗎?

您好,缺失每一樣扣50元、主管請大家簽名遵守是否可行?這2個問題,我認為可以拆成幾個方向探討,你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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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錢是否合法?
建議先釐清一下,是扣薪資?還是扣獎金?
假設是扣薪資,那就違法囉!因為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薪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假設是扣獎金,那就要看定義!假設跟勞務沒有關係,是雇主額外提供的獎金(如:三節獎金),雇主扣到0元都可以。
2.公告、訓練後,簽署同意扣款是否可行?
還是回到上述原則,是扣薪資?還是扣獎金?
假設雇主(全額)提撥薪資+(評估)過比例原則,而員工(訓練+簽署)同意後,自願拿錢賠償公司的規定或損失,是可以的唷!
3.外籍實習生需自行翻譯,是否合乎法規?
請問,外籍實習生自行翻譯錯誤,而違反公司規定,這個錯要算誰的?
個人認為,公司可以要求實習生自行翻譯,但公司也需負檢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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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提出討論,祝 職涯順利!
1 問題大意:
你在商旅支援房務,主管訂清潔標準並公告若未達標即每次罰款50元,欲問此措施是否合法合理。
2 扣薪屬於勞基法明定事項
雇主不得任意以錯誤為由隨意扣款,違法。
3 罰款需經雙方同意並合法記載
必須列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4 實習生不懂中文仍須合理說明
主管無法推卸溝通責任,應提供翻譯或輔助說明。
5 每次錯誤即罰款,屬懲罰性扣薪
此種行為已違反比例原則,明顯不合理,違法。
6 主管印資料要求簽名,仍不能當懲處依據
即使簽名,若內容違法,仍屬無效。
7 實習生應依實習性質安排合理工作
超量工作與高標準要求不符教學宗旨。
8 清潔須知應訓練說明非單靠照片
公告不等於教育,應提供實體訓練流程。
9 查房標準若不一,易產生爭議
主管主觀查核恐淪為懲罰工具,應訂具體標準。
10 勞工可檢舉至勞工局
不當扣薪屬違法處置,可申訴要求查處。
11 建議先與主管理性溝通
盡力釐清制度缺失並建議改善,避免對立。每發現清潔工作缺失一次即罰款一次,不合理也不合法。
12 祝福你。
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也希望你能平安順利工作。
您好
不能以任何理由扣薪 ,建議你不要當公司違法的執行者 ,薪資本就是應該要全額給付 ,如果是公司政策 ,你要告知公司這是違法的 ,萬一被抓到罰款會比扣薪嚴重多了 ,如果是主管自己因為要便於管理訂定的(便宜行事) ,那你自己要把相關的溝通都要留存 ,萬一哪一天有事 ,才不會變成各說各話 ,實務上就有 ,萬一出事(被告了/被檢舉了) ,然後主管一推256 ,變成是你誤會主管的意思 ,變成是你在亂搞...,而且依你的敘述 ,又是實習生 ,又是外籍...,實習生會有實習生的管理辦法 ,也更會受保護(例如不能超時/例如要提供住宿...) ,因為之前外籍實習生也常出現問題 ,所以政府有更注意這一塊 ,除政府相關規費外 ,不能用任何名義扣發薪資(不管是本勞或外勞) ,以下在提供你相關訊息 ,提供你參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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