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當時與公司核薪$40000,月底被扣勞健保自付額是正常的嗎?

想詢問各位大大如果當時與公司核薪是$40000,但月底領薪水被扣勞健保自負額變實領38xxx是正常的嗎?通常面試時主管會特別說明薪資扣除勞健保實拿多少嗎?當時我面試時主管是沒有特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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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這是不成文規定, 很少有公司會特別說明, 除非你在談薪資時有強調要實拿4萬, 不然通常勞健保自付額會由談好的月薪資扣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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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健保「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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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講的是沒扣任何稅費之前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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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沒有特別在薪資談判上,談到是扣勞健保自付額後實拿的薪資或者在錄取通知書上面載明或勞動契約內載明,幾乎每家公司的薪資都是談定的薪資扣勞健保自付額,這是非常正常且符合法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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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一般面試時談的薪水都是公司支付給個人的部份,當初你談到的40K,公司也確實付出了40K,個部分個人負擔的部份仍需要由你這部份去扣除,除非當初一開始,你有要求要"實拿40K",那時公司便會去計算該核多少薪資給你;如果現在的你仍有疑問,可以先跟公司的人事或主管溝通看看,還有沒有可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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