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無直屬上司及人資的情形,如何順利提離職?
各位職場先進大家好。
老闆在去年下半年起,常無預警陸續開除數個部門主管,導致一些原本是主管負責的工作項目需由資深同事代理執行。
因此想請教各位先進,我所屬部門的主管及人資部門(也無代理人),都已被老闆開除的情況下,有什麼管道可以順利提離職?
不好意思再補充。
若能順利提離職,勞健保要走程序的話是由原公司人資去轉出。但公司至今尚未有新的人資接手。若順利到新公司任職,又怕原公司沒人做轉出手續,重覆加保造成新公司方面麻煩,是否不需擔心這部份呢?
您好,
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觀光、旅遊、飯店與餐飲業都受到很大的衝擊,勞動部與法院對於員工離職程序,是以員工單方面的意思表示為主,申請離職的方式可以用口頭、電話、簡訊、Line、email等方式均可,只要確定老闆有收到離職的訊息即可,而且離職的效力不會因為老闆的不同意或是沒辦好交接手續而受到影響。
勞基法有規定勞工的離職預告可以準用資方資遣員工的預告期,如果您的任職期間是3個月到一年間,需10天前預告;1~3年間需20天前預告;3年以上需30天前預告,預告期間的計算是從您通知老闆當天起算。基於商業禮儀,如果沒有人承接您的業務時,可以準備好詳細的業務交接手冊,在離職前提交給老闆。
離職後的健保投保是由新公司承辦,如果還沒找到工作就必須到鄉鎮區公所投保第六類人員。勞保、就業保險與勞退提繳,也都是由新公司的HR辦理投保的手續。
以上說明請您參考。
您好,
依照貴司的組織架構和報告指揮系統,如果您的主管已從缺,那麼順著組織圖一直往上層,也就是主管的主管...,若最終就是貴司的老闆,那就直接跟 "老闆" 提辭呈。
提辭呈,建議跟老闆預約半小時的時間,當面口頭提出,以示尊重與誠意,要給老闆足夠的時間招募新人,所以最少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