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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詢問是否遇到職場霸凌

我在今年3/11進入某家補習班的校園通路。 前兩週都請我自行看教育訓練影片,也要教學與抽考我背誦「研究所考試科目」。 但公司的規定是第一個月業績要突破零元,那我只有不到兩週的時間去找潛在顧客。 

另外,主管們一直遲遲不指導「交易的完整流程」。包含付款、開課、後續的作業流程。只希望我趕快找到班代敲講座。

 在4/12,我的指導同事(前輩)在我演練完簡報之後,表現不悅的態度和嚴厲的指責「這份簡報沒有吸引力」,因此我的情緒大受影響。 情緒受挫的情況下,接著剛好是每週例會,所以經理在報告時,我就用手機紀錄事情沒有看主管。 

事後經理以我會議中用手機這件事對我咆哮。 
經理說:「我不是說區總在不能用手機嗎?」 
我:「區總剛剛在嗎?」
經理:「啊我就不是主管嗎?」大吼。

然後經理告訴我到4月底沒有達到6萬業績,就要解僱我。 雖然到職時有簽署試用期的合約(應該也有業績的約定)。

因為面試我進去的主管,在育嬰長假中,所以目前的經理不是邀請我加入的主管。且因為我們的業績是個人業績,所以其實沒有團體的業績成分,大家合作也是比較表面(只是沒說而已)。

我認為我受到惡意的刁難,不曉得各位前輩這在法律面上面有沒有能夠尋求幫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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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你好
1.會認為自己受到惡意霸凌,是正常的,因為公司同仁與主管,處理人與事的方式,並不是很洽當,但也沒有不對
2.每間公司都有它的文化與價值觀,如果不適應、不認同,建議盡早離開(或是等被公司資遣)※長痛不如短痛
3.知道有業績壓力,表示此職務是看業績,而不是看你平常工作上的表現,故不能拿工作忙,當作藉口,而是要全力去達成業績(因為業績導向的工作,都是如此)

如果想要早點離開,就主動提離職,若覺得自己可以在試試,就努力看看,如果達不到主管的要求,最差就是被資遣,下一份工作一定會更好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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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您好
勞動法的確有職場霸凌法規,但無明確定義
實際是否成立,須由您向公司申訴

也可以思考以下幾點
1.主管未教育順練事項,您是否有主動詢問?
2.會議期間使用手機並未看主持人,的確較為不禮貌行為,如果今天是由您主持,底下的人有這樣的行為,您作何感想呢?

如果您真的不適合這份工作,建議可以主動離職,與公司好聚好散。

1人拍手

我評估自己很適合這份工作,但我選擇離職了,不是因為業績的關係,事實上我有信心做到業績,但是被主管威脅的感覺讓我很不好,難保以後不會一直用一些小問題來威脅恐嚇我。還是謝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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