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2/2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因與空降主管理念不合提出離職,但主管對離職申請不予理會

1:目前擔任 某商場百貨,工作室資訊相關:MIS。管理伺服器及網路管理。以及軟軟介面溝通。
2:因與空降主管理念不合,空降主管只來半年,於12月提離職。但上頭老闆,對離職不予理會,並說不依公司流程離職,業界很小,風聲傳出去,對離職走不好。不給予離職。
該怎麼處理?
事件二2月,空降主管,情緒失控。動手打人。人資主管 跟上頭主管 也置之不理。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請麻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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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您好,依您提到的問題看來,事件二已涉及違反刑法第277條的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二款「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及第六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等相關規定,依法您可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並無問題。惟若您是依上述第六款規定欲終止勞動契約,應自知悉之日起30天內為之。

另若您因事件二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事件一應不是您所應該考慮的因素,所謂業界很小,並不是可以讓雇主以之為侵害勞工權益的擋箭牌,適時地出面,主張捍衛您的權益,以正當的法律程序,解決您所面臨到的問題,若有困難,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主管機關尋求協助,應無問題,祝您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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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您好:
1.對於您遭受主管情緒失控動手打人的境遇深感難過,職場處事待人接物本就是一堂職涯人生課題,雖難免有挫折但遇到這樣的對待要有所對應才是,而如何對應您文中所提的人資主管或直屬主管都置之不理之狀況確實需要審慎以對.
2.離職可能是您目前的最好選項,但或者公司有意將此事化小之意,這其中請您思考並行動有二:
>辭意已堅,請完全依照公司要求的離職申請流程再申請離職,確保自己的離職無有被質疑之處,也許眼下需要忍耐一點時間,但以不造成未來您在求職上的負擔為最大的前提,
>打人事件是否有任何人證或事證可做為離職主因,將之訴諸於離職申請書上表明辭意決心,讓自己的離職是在受到人身安全考量下的唯一選擇.
3.在職場上能遇到受人尊重且願意提攜後進知人善用的好主管確實不容易,能遇到共事相安無事的主管是屬於正常的際遇,而遭受到職場上不論是老闆或主管抑或同儕的言語霸凌已是難忍之忍,更甚者的動手打人的肢體霸凌舉動,我想這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職場環境,在您辦理離職時程中儘量讓自心保持安靜的面對工作與人事,不是用委屈求全的心面對即將的去職,而是在職場上的一天就要善盡自己的工作職責,這樣的離開才能顯現您自我尊重的表現,也預祝您能夠順利的找到有好主管好環境的下一個工作.
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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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小黛老師
1)建議提出正式離職手續
2)針對主管動手打人,這是無法接受的行爲,如果內部HR或大主管不予理會,建議諮詢勞工局或提出申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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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肯定

按公司流程再正式提辭職文件,並Copy留底,若被擱置,向勞工局提出仲裁。
有資訊專業,外面機會多的很!
在職場遭到暴力霸凌,一併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處理,相關文件註記遭暴力始末,ㄧ樣要Copy留底,保障自己未來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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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遇到不合拍的同事、主管,甚至會出手打人的狀況,確實會讓人心灰意冷。可先釐清:
1.那些地方您跟空降主管理念不合?雙方是否有好好溝通過彼此的理念?
2.不論事情始末為何,您的主管動手就是不對,但也請問此事的始末?主管為何情緒失控、動手?
3.您向公司提出離職的原因為何? 方式為何? 向誰提出?
4.曾主動面對面找上頭主管、人資主管,尋求協助過呢? 若沒有,建議試試。

上述的提問,可讓你再反思看看,自己是否有哪些做法也可再調整,或許會有不同的結果。

當然,若你辭意已堅,就來突破讓公司願接受你的辭呈這點吧。
1.正式mail給直屬主管們&人資單位表達預計哪天是離職日(請依勞基法第16條算天數: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也同步依公司流程申請離職。
2.好聚好散,盡量不口出惡言、做好交接。
3.若公司還是刁難,保護自己還是重要的,前面幾位先進提到的蒐證、到勞工局申訴,就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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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您的問題已經牽扯到法律問題了。
建議您諮詢當地政府勞工局,會給您最標準的答案。

如果他是對您動手建議報警提告傷害或公然侮辱,這是後面和公司談判的籌碼。

2人拍手・

主管動手打人,已侵害勞工權益,請速向當地勞工局處提出申訴,現在勞工主管機關都很照顧勞工,相信權益可得到保障,這樣也不會影響到你以後的轉職,不須隱忍,卻犧牲自己的權益。

2人拍手・

關於勞工向雇主提離職,在法律上是勞工的權利,不需要得到老闆的同意或核准,勞工單方面提出來就會發生效力。因此,就算公司內部規定離職一定要公司核准才生效,或是提離職時老闆有類似的說法,這樣的內規或說法,也會因為違反法令而無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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