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適用期離職的問題? 適用期間走會不會比適用期後走好?
各位好,
我是在金融業工作,我是在去年11到職,而在這裡也快做滿三個月。但是最近覺得我不太喜歡這個工作內容,也覺得學不到什麼東西,如果要內轉也要等兩年之後才行。所以想要在試用期的時候就提離職,然後再去找也是金融業的相關工作。最好的話就是年後開始可以工作。但是現在我很擔心假如在試用期就提離職會不會對履歷或者是職涯有什麼影響。主管也跟我說最好是在試用期的後一天再走。所以我也想詢問我在試用期期間走,還是過適用期走哪一種比較好?我目前跟主管說我一月底年前離職。還請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回答 5 則
您好,
其實兩個時間都可以,因為這麼短的經驗,對下一個工作都沒有什麼幫助,因為一個工作沒有三年兩年是無法看出他的端倪的,所以要想清楚自己未來的工作是什麼型態,雖然說新鮮人摸索在所難免,但是如果沒有想清楚,就會一直在摸索,加油💪!
1人拍手・
您好,
如果您已很明確的認知不喜歡現在的工作內容,下一份工作絕不會是一樣的,其實不用熬到試用期過後,對於雙方都是浪費時間的損失,早點離開好專注打算下一步。
但如果您未來的工作仍和目前是同產業同性質的,建議您先不要衝動,等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後再提辭呈,所以跟試用期的長短也無關了。這樣的論點是鼓勵您能再適應一段時間。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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