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履歷的影藏呈現問題?
因為跟前公司要離職的時候跟主管產生摩擦,主管沒有想要讓我順利到下一家公司順利面試,甚至一直出前公司曾經的問題讓我知難而退,讓我一直找不到工作,可以把前公司的名稱給影藏或是加到其他的地方資歷。
您好:
對您的遭遇感到遺憾,無法與前雇主好聚好散,又影響到尋找下一份工作,謹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一、有關履歷撰寫問題
工作經歷是公司評估應徵者是否合適的一項重要指標,從您所任職的公司事業版圖、人數規模、競爭力等,以及您在其中擔任的角色、任職時長等,可以間接判斷您的適任程度。因此,揭露公司名稱仍然是最有利的作法;隱藏公司名稱或寫在工作經歷欄位以外的區塊,都可能降低您的面試邀約機率,特別是後者,還可能被公司認為應徵者不擅長撰寫履歷,建議避免採用。
如果您希望不讓應徵公司第一時間就看到前公司名稱,有些應徵者會在公司名稱的欄位,填寫公司的特徵作為替代,例如:「某上市軟體業」。這種模糊寫法會讓公司對您的履歷完整度打折扣,但如果您的履歷其他方面都很完備,還是有機會被邀約面試(但面試階段還是免不了會被進一步詢問公司名稱,此時再不據實以告,就顯得很奇怪了)。
非常建議您使用免費的104履歷診療室,尋找與您專業領域相近的giver前輩做履歷健診,相信他們可以幫您解決履歷方面的問題。
二、有關個資保護問題
事實上,不管是您應徵的公司要向前雇主詢問您的過往表現,或您的前雇主要向您應徵的公司透露有關您的資訊,都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慮,詳細法律問題可參閱這篇: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3067
公司之間的資訊交換,基本上還是應該經過您的同意;因此,如果應徵公司以正當的方式詢問您的意願,您可以拒絕(但有可能會影響公司的錄取意願)。
當然,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我們無法遏止有心人士刻意散播不利謠言,如果前雇主的意見在業界真的這麼有影響力,網管人才在不同產業都有需求,或許轉換產業也是一個可行的作法。
以上,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你好, 履歷表中本來就有可以隱藏前公司或現有公司名稱的選項, 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