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denImg
匿名
8/11 3: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想請問離職是否就沒有滿3年的特休了?

我是111年7月1日到職的,於114年8月25日離職,離職也是提早30天就告知了,在發7月份薪水時,老闆以我8月就離職無新年度的假14天可以使用,就扣掉我7月份出國5天的薪水和全勤,我們公司也是依到職日計算特休到下年度的6月30日,想請問我到今年已滿3年了,應該要有14天的特休假,就算8月25日要離職老闆是否也需要給我特休未休完的錢呢?

回答 2觀看 606
回答 2

1. 你的年資與特休權益
到職日:111/7/1
離職日:114/8/25
實際年資:3年又1個多月
根據《勞基法》滿 2 年未滿 3 年 → 特休 10 天
滿 3 年未滿 5 年 → 特休 14 天
➡ 你在 114/7/1 已經滿 3 年,新年度的 14 天特休馬上生效。
2. 離職當年度的特休計算方式
雖然新年度有 14 天,但你 並不會一次領滿,而是依 比例折算 到離職日。
計算公式:
特休天數 × (當年度實際工作天數 ÷ 當年度全年天數)
當年度起算:114/7/1 ~ 115/6/30(公司是依到職日年度制)
實際在當年度工作天數:7/1 ~ 8/25,共 56 天
當年度全年天數:365 天
比例:56 ÷ 365 ≈ 0.1534
14 天 × 0.1534 ≈ 2.15 天
➡ 你今年應有 約 2.15 天的特休(可以四捨五入或公司內規進位)。
3. 未休完的特休補償
依《勞基法》
勞工離職時,雇主應將該年度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按日工資折算給付。
如果你 114 年度的比例特休是 2 天,但你 7 月已休假 5 天,其中有 2 天可用特休抵扣,剩下 3 天才是無薪或扣全勤的部分。
公司不能直接說「因為要離職,14 天沒有」,必須按比例計算並折抵。
4. 判斷你的老闆是否少給
看起來你老闆是直接「不給當年度任何特休」,這違反規定。
算出 114 年度的比例特休(約 2 天)
請公司用這 2 天去抵 7 月的請假天數
才能決定剩餘的無薪天數和全勤獎金扣除額
📌 結論:
你滿 3 年後,即使 8 月離職,也要按比例領特休。
老闆不能因為你離職就「沒新年度特休」。
你可以先用以上公式算精確天數,再跟公司溝通。

2人拍手

嗨~以勞動法第38條來說,您離職時已符合年資滿3年可享有特休14日的資格了,故您離職時就可請領未休完14天剩餘的天數折算薪資發放於在職當月薪資給您,不論公司得特休是採曆年制算法或周年制算法,在離職時就應回歸周年制計算,所以您可向公司人資確認跟提醒這部分的法令規範,且離職薪資應於您生效日30天內發放完畢,以上資訊提供給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1人拍手
問題還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