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14 小時前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關於4周變形工時,正職與兼職(計時)有何不同?
1. 目前了解的是正職遇到國定假日,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因此沒有加倍發薪資的問題;計時人員則只要出勤就需要加倍發薪資。
2. 勞基法第30條第3項指的8周彈性工時,是指國定假日可於8周內做挪移嗎?但這個使用4周變形工時有無牴觸呢?
以上,再麻煩前輩們說明,謝謝

回答 1 則
1 你的問題核心是 4周變形工時 下,正職與計時人員在國定假日的工資計算 及 8周彈性工時的適用性。
2 正職員工 適用 4周變形工時,國定假日 可調整 到其他工作日,因此不需加倍發薪。
3 計時人員 不適用變形工時,國定假日出勤 仍需依勞基法發 雙倍工資。
4 8周彈性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是指排班時數 可在8周內調整,不專指國定假日調移。
5 4周變形工時 與 8周彈性工時 各自獨立,但若行業符合8周工時制,則可適用該規範。
6 若公司採 4周變形工時,國定假日的調移 不得影響總工時上限,否則違法。
7 8周彈性工時 主要適用於需 季節性、業務特殊性 之行業,如旅遊、餐飲、醫療等。
8 4周變形工時 限定「每日最長10小時、每4周總時數不超過160小時」,不可濫用。
9 時人員排班需符合正常工時規範,公司無權 擅自將計時人員納入變形工時。
10 若公司違規適用變形工時或國定假日工資計算錯誤,可檢舉至勞工局。
11 建議確認公司內部排班及薪資計算方式,如有爭議,應尋求法律諮詢或工會協助。關於4周變形工時,正職與兼職(計時)有何不同,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可調整,不需加倍發薪。計時人員國定假日出勤仍需發雙倍工資。
12 祝福你。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