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當月非全勤下,“加班費”是否以月薪扣除全勤獎金,的基礎下計算
公司常加班,在當月有缺勤的情況下,公司的加班費計算公式為:總薪資-全勤獎金÷30日÷8小時x<1.34或1.67>,請問這樣符合當前勞基法規定嗎?還是說勞基法並未規定,需同公司協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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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全豪・關注
上市電子業-上市製造業 -上市物流業 -上市餐飲服務業-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 104 職涯診所 Giver|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1/6 15:23
您好
加班費的計算 ,就是全薪去計算 ,如你還有疑問 ,可詢問當地勞工局 ,建議你先弄清楚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如你的權益受損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 ,先尋求公司內部處理 ,如果在不行在尋求外部處理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https://blog.104.com.tw/weekday-hourly-wages-calculation/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12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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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貴公司的全勤獎金屬於每月給與?看看這篇專欄解說。如果是符合每月支付有所協商和爭議。謝謝
https://blog.104.com.tw/overtime-pay-calculation-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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