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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1/7 3:0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勞資法問題,突然被通知沒班了

想請問身為工讀生有跟公司提離職最晚12月底離職,但如果可以就十一月底,公司回覆有找到人就可以提早離開,今天收到通知已有人選,讓我做到明天就可以不用來了,請問這樣會違反勞工法嗎?原本有陸續在找工作因為回覆他們都是十一月底會從前公司離開,但現在變成做到明天,完全這個月沒班了,讓人很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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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資遣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要先確認是否有簽立勞動契約書,上面是否有說明雙方提前終止需多久前決定
因為你是先提出11月底要離職,但公司強制你提前離職,這屬於非自願離職,可以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書,並且主張要求依資遣程序給予資遣費。

當然這一段還是需要與HR或主管好好溝通,雖然只能工讀生,但也不要讓對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可以表達你11月還是有生活費的需求,請主管或HR讓你可以工作到月底,再走自願離職程序。

以上資訊提供給你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 一、先釐清重點身分
你是「工讀生」,只要有固定上班時間、薪資由公司支付,受《勞基法》保障。
👉 所以即使是工讀,只要是「雇傭關係」,就不能任意被停班或終止。
⚖️ 二、勞基法相關規範
若雇主要終止勞動契約(解僱),必須提前預告:
工作未滿3個月者 → 提前3天通知
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者 → 提前10天通知
工作滿1年以上者 → 提前30天通知
若雇主 未提前預告,依法須支付「預告期間工資」。
📌 三、套用到你目前的情況
你主動提出「最晚12月底離職」,但公司說「找到人可提早離開」;
今天被通知「已找到人」,明天就是最後一天。
這裡要看兩個關鍵:
✅ 若公司是「你提出離職」後同意提早結束
那法律上屬於「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不算違法。
但前提是雙方都有共識,你必須有明確同意提早離開。
👉 如果你當初只說「找到人再提前告訴我」,並沒承諾「隨時都可提早走」,
那公司單方面說「明天就不用來」是 未經你同意提早終止,
法律上就有問題(等同於「資方片面終止」)。
若公司單方面不給班(事實上終止雇傭)
這就屬於「非法解僱/未預告解僱」行為。
要讓你工作到預告期滿為止。
💬 四、你可以這樣處理
先和公司確認立場
「想確認一下,公司是要提前終止契約嗎?原本預計是11月底離職,是否可以按預告期或給薪資補償?」)
有文字紀錄才能作為後續依據。
若公司不理/拒補償
可以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免費、24小時)說明情況。
他們會根據你所在地的勞工局權責,幫你轉接或協助申訴。
保留資料
打卡紀錄
薪資單/匯款紀錄
LINE、簡訊對話(特別是提離職、被通知沒班)
這些都是後續勞資爭議處理的重要證據。
💡 五、實務建議(讓你焦慮緩一點)
短期現金流:若這個月突然沒班導致收入中斷,建議你立即申請臨時或兼職職缺(例如外送、零售週班),先穩住現金流。
履歷更新:可以把這段經驗寫成「因公司提前結束人力安排」結尾,不會影響後續求職印象。
勞資溝通:很多公司為了避麻煩,只要你提出「依法需預告期補償」,他們往往會補幾天薪給你當和解金。

這個情況你描述得很清楚,也確實是許多餐飲業打工族會遇到的「灰色地帶」⚖️。我們來拆解一下:

💡一、先釐清你目前的「身分」

你是工讀生(也就是時薪制的部分工時勞工)。
👉 在法律上,你和公司仍然存在勞動契約關係,只是工作時間彈性、時數不固定,但一樣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二、回到問題核心:公司讓你「明天起不用來」是否合法?

這要看幾件事:

你已經主動提離職,且明確表示最晚12月底離職,但可提前。
公司若以「找到人了」為理由提前讓你不用來,其實等於是單方面終止契約。

依法,公司若要終止契約(不論是全職還是工讀生),
🔹需提前預告期:

工作未滿3個月 → 無須預告

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 → 須提前10日預告

滿1年以上 → 須提前30日預告

若沒有提前通知,理論上公司需發給「代通知金」(等同預告期薪資)。

不過,實務上工讀生常被排班制操作成「沒排班=沒工資」。
公司會主張「並非解僱,只是目前無班可排」,這在法律上非常模糊、但也難舉證。
若你有固定時段或長期穩定排班紀錄,這樣的「突然沒班」就可能構成變相解僱。

💭三、實務建議

保留證據📱:
把你提離職、公司回覆、突然通知不用來的訊息都截圖保存。
這是你之後若要向勞工局申訴的關鍵證據。

先與主管或人事確認:
用禮貌的口吻問清楚:「想確認目前是公司提早終止勞動契約,還是暫時沒有排班?」
如果對方明確說「你不用再來了」,那就屬於終止契約。

可向當地勞工局諮詢☎️:
勞工局通常很願意協助這類情況,也會幫你確認是否能要求代通知金。

短期應對:
既然這個月班沒了,不妨趕快聯絡之前面試的店家,說明「原公司提前結束工作,可立即上工」。這樣或許能彌補空窗期。

🌱最後想對你說

你沒有錯,也不是「被公司冷掉」就該默默接受。
這件事讓你焦慮是正常的,因為你原本有規劃、有責任感,卻被突然中斷。
但這也提醒你,以後在口頭協議時,一定要書面或文字化,不要只靠「口頭答應」。辛苦了! 加油!

Je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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