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31-35歲
該告訴面試官目前有工作嗎?
發現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講好的內容不符合
面試講的完全是願景
公司根本無此業務
因此想再找工作
那在面試的時候
我該跟面試官講出目前的狀況嗎?
1. 第一份工作在試用期的時候,發現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講好的內容不符合,因此想再找工作,那在面試的時候,我該跟面試官講出目前的狀況嗎。
2. 先初略的考量目前狀況,年紀3x,新鮮人是或否未知,就職第一份工作在試用期,由於年紀比起新鮮人大上10歲,考量須再嚴謹。
3. 就職第一份工作在試用期,會認真考量持續做下去的可能性,而非立刻轉職。
4. 原因在已經晚入職場10年,要給以後面試的人資確認您的敬業精神、團隊合作、工作專業、投入熱忱是沒問題的。
5. 您在試用期一走,上面四項特質,全部都是問題。
6. 祝福您。
您好:
從幾個層面來回答您的問題。
1. 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講好的內容不符合:這一點正常也不正常,說正常是因為工作內容雖然不應該與面試時講的內容不符,但這種事情很常發生,不論大公司或小公司都會有這樣的狀況,因此建議您可以在邊找工作的時候可以同時思考"下一份工作如果也遇到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以及"雖然現在的工作內容不是當初面試的時候談的,但我可以接受嗎或者是這個內容我有興趣嗎",來釐清下一步該怎麼走。
2. 該跟面試官講出目前的狀況嗎:可以說,但是要有技巧的說。理由是因為您在面試時也不確定新的工作是否也會遇到同樣的狀況,以及面試官本身也會思考"是否您講的理由是真實的離職理由",畢竟人都會避重就輕,而面試官在看到一位試用期未滿就再找新工作的人也會去思考說這個人是否有其他沒提到的問題導致試用期沒結束就在找工作。
3. 面試時的建議:因此建議您在面試官提問為何要找新工作時,可以輕描淡寫的講說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談的不大一致,以至於沒辦法做到您以為您可以在該職缺做出貢獻的地方,並藉此把話題導向您能符合這個職缺的期待,並將您的個人特質對應到工作內容中的對應的項目,藉此來說服面試官您就是這份職缺的最佳人選。把重點導向"我能貢獻甚麼"而不是"我為甚麼要離開",相信把重點放在前者會讓面試官更願意錄取您。
祝順利~
建議您先好好工作再說。
工作本來就是完成主管交代的任務,不管這個任務是什麼,所以即使您去面試,也不用說是因為和面試時的工作內容不符,因為這種情形太多了,況且,工作職掌通常也有一條:主管交代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