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不願發offer 提供範本 文字語音 記錄都不願意怎麼辦
對方說過去十多年都這樣上班 包含現在這間也是這樣做的 電話中口頭保證ㄧ定照約定五號發薪 不是小公司 104對話中簡易敘述或語音記錄都沒辦法
回答 5 則
您好
如果公司連一些基本的制度都沒有 ,你自己就要考量了 ,Offer Letter ,通常會告知的職級(職等)和錄用薪資 ,也會告知你要準備的資料和開戶和體檢...,這些難道都只是口頭交代(所以你也不一定都記得住當天到底要帶什麼報到?) ,報到當天也會填一些資料和勞動契約書(簽名) ,如果都是口說 ,那大家在認知上會不會有不一樣 ,例如對方認為你應該知道 ,但你卻是不太清楚的 ,因為你敘述的也有限 ,但依你的年紀應該也有歷練 ,最後的決定權也是在你自己 ,風險的承擔也是你自己,相信你自己應該會清楚分辨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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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第153條,口頭承諾算是契約成立的一種,沒有白紙黑字的offer內容也沒有任何依據,除非有人證,若不是小公司,這樣的處理程序的確存在爭議風險,建議還是多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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