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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離職時公司提供的是"在職證明"與一般的離職證明差異
請問離職時公司提供的是"在職證明"與一般的離職證明差異
1.下一家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時是否可以接受在職證明
2.是否可以要求前公司提供離職證明
3.兩者跟非不非自願離職是否有關係(如:非自願提供在職證明,自願則提供離職證明)
您好
你的在職證明上面不是有在那個公司的起訖時間嗎? 還是...,若只是名稱 ,但內容都一樣(時間都有寫清楚) ,那名稱有差嗎? ,不管是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都會需要用印 ,公司應該不會為了你再去創造一個新的離職證明表單來送簽(且表單都要有文件編號) ,新的公司承不承認 ,要看新的公司 ,有些會要你繳交離職證明 ,有些會要你交勞健保轉出單...,一般不會去刁難在這名稱問題上 ,只是有些資訊會需要查核 ,例如離職證明上最後的職務名稱是工程師(而且應徵時的資料確是寫副理) ,又或是上面最後工作日是4月(而你應徵的資料上確是寫7月)...,勞健保轉出單是確定你已經退保不會重複投保...等 ,是有些資料會需要核對的 ,這不會跟志願離職和非志願離職有什麼關係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在職證明"與一般的"離職證明" 都一樣, 都可以用於下一間公司。
一般公司忌諱"離職" 這2個字,所以會用"在職"代替
至於請領失業救濟的非志願離職, 因為有標準的勞動部格式, 而且要貼上您個身分證影印本, 所以只有在非志願離職時用。
下載網址如下
https://www.bli.gov.tw/0104220.html
在職證明和離職證明在離職手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以下是詳細說明:
1. 什麼是在職證明和離職證明?
在職證明:這是一份證明文件,證明員工曾在某家公司工作過。通常包括員工的職位、工作期間等基本信息。這種證明通常用於求職時證明自己的工作經歷。
離職證明:這是一份證明文件,證明員工已經正式從某家公司離職。除了包括在職證明的信息外,還會明確指出員工已經不再是該公司的員工,並提供離職日期等信息。
2. 下一家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時是否可以接受在職證明?
一般來說,下一家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是為了確認您已經從上一家公司正式離職,並確保您的在職期間沒有重疊。因此,在職證明可能不夠充分,因為它只證明您曾在某家公司工作,但不明確您已經離職。
3. 是否可以要求前公司提供離職證明?
是的,您有權要求前公司提供離職證明。這是您的基本權利,特別是在需要向下一家公司證明您已經從前一家公司離職的情況下。
4. 兩者跟是否為自願離職是否有關係?
自願離職:通常,員工主動提出離職,公司會提供離職證明來證明離職的合法性和正式性。
非自願離職:包括公司解僱、裁員等情況。公司也應提供離職證明,以證明員工已經正式離職,並說明離職的原因(如有需要)。
無論是自願離職還是非自願離職,公司都應提供離職證明,以便員工能夠順利過渡到下一份工作。在職證明則主要用於證明員工曾在公司任職,不具體涉及到離職的狀態和原因。
總結
在職證明與離職證明有不同的用途,通常下一家公司會要求離職證明來確認您已經正式離職。
您有權要求前公司提供離職證明。
自願離職或非自願離職都應該提供離職證明來證明離職的合法性和正式性。
希望這些信息能夠幫助您順利完成離職手續和下一步的求職過程。如果有進一步的問題或需要更多的幫助,請隨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