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已向原公司離職後,新公司以疫情影響延後報到,導致失業。
5/3拿到新公司A紙本offer後,隔日立刻向原公司B提出離職,約定於6/3至A上班,但A於5/29晚間才以LINE訊息通知疫情影響報到延到6月底,6/5進一步詢問是否有明確的報到日期,A回覆沒有,且6月底也可能沒辦法。
因為這樣讓我在6/2後成了失業勞工,且在B公司是自願性離職也無法申請政府的任何補助,請問我有可能可以向A公司求償嗎?(目前我還是正在積極尋找新工作中)
您好,
答案是可以向A公司求償,請向勞工局查詢細節。
現在積極重新找工作是很正確的做法。
我有個案例也是人事要求延後報到,但用人單位急於用人,結果用人單位就說服人事用在家工作的方式報到,成了雙羸,提供以上解決的方法之一供您參考,看適不適用,加油💪!
先向A公司只是延後報到還是取消。
如果被取消了,您可以看offer letter 是否有賠償,您可以直接問對方公司HR。
但看您的情形只是被延後到疫情結束,只是疫情不知何時。
所以,您同時繼續求職也是對的。
1. 5/3拿到新公司A紙本offer後,隔日立刻向原公司B提出離職,約定於6/3至A上班,但A於5/29晚間才以LINE訊息通知疫情影響報到延到6月底,6/5進一步詢問是否有明確的報到日期,A回覆沒有,且6月底也可能沒辦法。
2. 生活本來就有高低起伏,特別是職場事情,能自己完全掌握的並不多,只能說遇到了,學一次經驗。
3. 繼續找工作,是目前正確的做法,然而放鬆心情,把這段期間當做對自己長期工作修息的慰勞。
4. A公司面對疫情的措施,不需要求賠償,很可能七月疫情緩和,您就是A公司的員工。
5.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