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是否要去這間公司上班
目前待業中,今天剛去面試這間公司
應徵的職位是物業內勤管理職,交談的過程算是順利,但後續通知需要繳交良民證跟簽署人事保證書,因為之前工作都不需要這些所以有點猶豫。
薪資的話因為沒有相關經驗所以公司提出試用期三個月薪資34000,正式37000。
再麻煩各位提點指教,或是需要補充什麼事項,謝謝!
您好,
保全業、幼稚園娃娃車司機、公司警衛等職務,因為涉及保護安全業務,公司可以參照政府法令要求新進員工提供良民證,這是合法合理的。
至於提供人事保證,近年來受到少子化及單親家庭增多因素,大都企業已經改成由公司付費,跟商業保險公司合作,採用誠實保險方式辦理,因為民法對於人事保證有明確的效力及責任範圍的設定,越來越多的公司已經捨棄不用。新公司如果還是要求提供人事保證,建議沒有太大困難下是可以配合辦理的。
由於保全員是勞基法84條之一的適用對象,其工時、休息、休假及夜間上班都對勞工比較不利,既然您是內勤管理職,您的勞動條件與權益就必須守法,建議可以確認法定權益的內容,比如加班會依法提供加班費,補休規定及特休假天數等。至於月薪資是否符合行情,建議您可以在104人力銀行平台了解一下合理的薪資行情。
以上建議請您參,祝福職涯發展順心如意。
你好
請你確認下列事項
關於人事保證的方面可否請人資提供空白單讓你先看、可以說明原因如下
因為之前工作沒有接觸過人事保證書,想先確認內容與責任範圍,再作確認與配合。如果沒有不合理範疇跟賠償責任應可放心。
對於薪資方面可以用104查看行情、內勤管理職正常的工作時間範圍只要依據勞基法應就沒有問題。
祝你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