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24歲,之前做了兩份安親班工作
我今年24歲,大學讀觀光系畢業,讀書的時候是從事餐飲業,有想過要從事安親班工作,媽媽很反對我做安親班,覺得我沒經驗不適合這份工作,雖然我有觀光系背景,因為我本身有慢性病,去投了航空業、旅行社相關工作都被打槍,航空業因為我慢性病沒過關,另外旅行社因為我沒經驗沒被錄取,所以只能選安親班。由於考慮到小朋友陪伴的問題,只能無奈等到畢業後從事安親班工作,之前待的兩間安親班,沒有撐過試用期,都被主任罵幫不上其他老師的忙、作業檢查粗心,把我當作能力不足且無法勝任工作的理由開除我,明明這兩個問題不是重大過失,還用這種藉口資遣我,害我又要煩惱工作的事情,我深怕第三份工作因業績問題或雇主隨便一句不適任被開除,況且我也盡我最大的努力在工作了,安親班工作還是沒辦法做到一年,到底是雇主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
熱門回答
針對您所述的情況,從人資的角度來看,您提到在前兩份安親班工作中被資遣的原因:「作業檢查粗心」、「無法幫助其他老師」,雇主因此認定您「能力不足、無法勝任工作」,進而解僱。這裡提供以下分析與建議:
一、關於資遣是否合法的說明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若非因重大過失(如曠職、失職、違法等),原則上不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但「工作不適任」確實是法定資遣的理由之一。
若雇主有做到以下幾點,則屬合法資遣:
1、清楚告知您工作內容與標準;
2、曾提供合理的學習或改善空間;
3、經過觀察與指導後,您仍無法達到基本工作要求。
若上述條件具備,雇主主張您不適任,是可以構成資遣理由的。
二、從人資角度的實務提醒
1. 安親班工作性質的要求
在安親班,「作業檢查」是極核心的工作。若因粗心而影響學生學習或導致家長反應,班主任確實會承擔壓力。其他老師是否能夠順利合作,也會影響團隊運作。因此,這類行為雖非「重大過失」,但若持續發生、無法改善,雇主會認為不適任,屬於合理考量。
2. 建議您進一步自我檢視
與其一味認為「不是大問題」,不如嘗試問自己:
1)我是否真的有針對主管提出的缺失做出改善?
2)為何我無法協助其他老師?是流程不熟?反應慢?溝通不順?
3)面對責備時,我的態度是防禦還是虛心學習?
4)真誠面對自己的成長盲點,是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的關鍵。
3. 下份工作前的準備建議
1)主動詢問試用期標準:建議您在新工作開始前,主動向主管了解清楚該職位的具體工作內容、通過試用期的標準與期望。
2)持續記錄每日學習重點:建立「自我檢核表」,每天反思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需要加強。
3)找適合的工作類型:若您發現自己不擅長高互動、壓力大的現場工作,建議您可考慮從行政支援、資料處理等相對穩定、流程明確的職位切入。
您是否適任,並不完全是「誰的錯」,而是是否找對了適合您特質的工作型態。如果您對安親班教育工作仍有熱忱,那就針對弱點補強;若只是權宜之選,也可以探索其他職涯方向。
每一次資遣經驗,都是對職涯選擇與能力發展的一次提醒與調整機會。最重要的是您願意面對問題,這已經是職場成長中非常珍貴的特質。
可以試投機場桃勤公司,應該有適合妳的工作,慢性病只要可控,資方沒有理由拒絕!
還有飯店櫃檯,或是客服電話服務人員,都是不錯的選擇。
要保持樂觀積極的心態,條條道路通羅馬!
同學您好,先為妳的堅持給妳鼓勵!因為自己的堅持與信念,不因家人的反對仍堅持!
前面已經有前輩給您一些建議,在這邊我就不再多贅述!這邊有幾個面向給您做參考:
1.您可以到104的職涯興趣測驗去做測試,一來可確認自己的個性與工作內容是否能相符合。
2.您有提到去旅行社面試沒通過,因為沒經驗,再來又提到您比較不喜歡從事文書行政類的工作,但有時行政文書能力更能反映一個人的整理、思考邏輯能力,加上您讀的科系是觀光,若能將所學運用在未來職場上,一定會更加順手的。
3.做完職涯興趣測驗後,建議您可在去看看104的工作世界,您可針對您有興趣的工作下去多做瞭解,或許會有意外的發現!
祝福您求職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