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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新聞從業人員可以經營自媒體業配嗎?

如標題,我是新聞從業人員,是採訪編輯記者,因為有在經營自媒體:

主要以寫文字、攝影圖像、短影音為主。

因經營得還可以,開始有業配、營利的行為

Q:請問我這樣有違法,或觸犯競業條款嗎?

我創作自媒體並沒有使用公司的資源,也不以公司的名號,而是自己累積的粉絲量

Q:雖然在當中我也是有標註我是採訪編輯媒體人,但我並沒有表明自己是哪一家公司,這樣有算運用公司資源嗎? 

我自己是認為我只是運用我的專業

但最近因為知名度比較大,開始被公司的人知道,甚至有業務部的人開始在桶是否有記者接業配

如果真的衝突性過大,我是否應該轉職,或另求他處,可以接受員工經營自媒體的原行業?

但我看很多新聞主播也是有在接業配、演講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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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從業人員經營自媒體並進行業配可能會涉及一些法律和道德上的考量。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1. 競業條款:首先,你需要檢查與公司簽署的合約中是否有競業禁止的相關條款。這些條款通常會限制員工在職期間從事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果你的自媒體業務被視為與公司業務競爭,可能會違反這些條款。

2. 公司政策:除了合約,很多公司也有內部政策規範員工在外的商業活動。你可以向人力資源部門或直接上司了解這些政策,以確保不會違反公司規定。

3. 道德考量:作為新聞從業人員,保持中立和公正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的自媒體業務可能影響到你在新聞報導中的客觀性,這可能會引起道德上的質疑。

4. 使用公司資源:雖然你提到沒有使用公司的資源,但如果你的身份標註可能讓人聯想到你的公司,這仍可能被視為間接利用公司資源。這點需要特別小心。

5. 職業生涯考量:如果你擔心這樣的活動可能會影響到你的職業生涯,考慮轉職或尋找對自媒體活動更為開放的公司可能是個選擇。

最後,建議你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法律顧問進行詳細的討論,以確保自己的活動不會違反法律或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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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作為新聞從業人員經營自媒體,開始有業配,擔心是否違法或觸犯競業條款。
2 首先檢查您的勞動契約,了解是否有明確的競業限制條款,以避免法律問題。
3 雖然您未使用公司資源,但標註自己為媒體人,可能會被認為是在運用公司的影響力。
4 業配內容若涉及與公司有競爭或利益衝突,這可能引發問題,尤其在新聞業講求客觀性。
5 其他新聞從業者接業配或演講,可能因個別契約不同,不能以此作為標準。
6 若衝突過大,考慮轉職或轉向更接受自媒體的公司,以免長期困擾。新聞從業人員可以經營自媒體業配嗎,基本看您的勞動契約,其次看公司文化,人事規定,若都沒有問題,低調進行業配。
7 祝福您。

您好,是否違法需要先看勞動契約是否有提到相關規範,這個是首要評估。

再來,就是行業習慣,畢竟高度重疊,如何完全避免有使用到公司資源或是自己角色,如何避嫌就是關鍵。

最後則是能否主動溝通與告知主管,畢竟沒有主管喜歡驚嚇,也可直接知道主管的想法與建議。如果真的被明確禁止,再做轉換工作的評估,如有轉換時預先告知就有其必要性。如果主管設定某些界線範圍內是允許,那就可以兼顧自己的正職與副業,似乎也是一種不錯的狀態,祝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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