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31-35歲
錄取兩間公司,已經去一間做了但後悔了,想去另一間公司
之前面試兩家公司,一間A一間B公司,自己是選擇了A公司,但是進去做了之後發現與期待的工作內容不符想離職,而B公司目前還在徵人,想去B公司任職,是要重新投履歷還是直接回信告知?
因為已隔2個多月,也不知道該怎麼跟B公司說明原因,這樣會不會很奇怪,想請前輩給個建議,謝謝。
回答 2 則
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建議處理方式如下。
1. 不知道該怎麼跟B公司說明原因
建議您要先明確了解自己期待不符的原因,如果此問題在B公司其實也有可能發生,相信B公司也會認為有風險,基本上就很難有再次面試或錄取的機會。
2. 想去B公司任職,是要重新投履歷還是直接回信告知?
等您確認A公司需求不符的主要原因後,可以選擇直接回信告知,將您當初面試時間、面試職位、通知錄取時間都列出來,以及決定離開A公司的原因寫上,並且誠摯的希望B公司能給予再次面試的機會,並且在2~3天後可以撥電話與人資確認是否有收到信,並且誠摯地詢問人資是否願意再次給機會,應該就可以清楚人資的想法為何。
但還是要提醒您,針對提出期待工作內容不符部分,如果是個人可以克服的項目,還是要優先選擇去克服,因為難保下一份工作不會有其他不符的項目,增加您的戰力。
以上是個人的工作經驗分享,希望能夠幫上您的忙。
1人拍手
因為已面試過,所以建議用電話去連絡較適當.
但你要先設想好,遲了兩個月沒去報到的原因,至少要有個想法,為什麼先前沒選擇,現在回頭來找,讓對方可接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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