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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6/17 13:5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錄取前先體檢是合理的嗎?

目前正在尋找新工作,上周面試一家北部的公司,後來人資通知我核薪的金額並要我去準備體檢;後來預約好體檢後就與公司聯繫,得到的回覆是要我到時候先把體檢報告交給公司,公司確認沒問題後在通知我上班時日期?意思應該是還沒錄取囉?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模式,不知道合理嗎?我該先去體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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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到職前先體檢。
醫院體檢判定不適任的話不可以錄用。

這兩者都是法令規定,分別規定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與第21條。因此,該公司的要求,原則上合法合理。

只是部分公司對於到職前體檢的態度,都是依法走個程序而已,所以不太會嚴格要求到職前繳交,也不太會依據體檢結果取消錄取,才會導致您對現在遇到的狀況感到奇怪。

不過也不用太擔心,依法令規定,除非體檢報告被醫院指出您不適合從事您應徵上的工作,否則公司也沒有理由自行判斷您體格上不適任;即使萬一報告結果真的不適合,那取消錄取對您的健康而言,也是一種保障喔。

以上,如留言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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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勞工一般(特殊)體格檢查項目,係規定於「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附表九及附表十,事業單位或勞工欲查詢其詳細內容,可直接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 https://www.osha.gov.tw/)/法規專區/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於法規查詢處輸入法規名稱,即可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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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 ,還是要請對方發正式的offer 給你 ,這樣你也有依據 ,你可以去電跟對方說 ,也許是人事便宜行事 ,若自己真的覺得怪 ,或是對方回覆推託 ,又或是公司沒制度(說之前就是這樣...) ,那你自己就要考量 ,如果公司真的沒制度 ,那你還要去嗎?
在來就是體檢 ,依法規本就應該在報到時繳交體檢資料 ,公司要確定你這人身體是ok的 ,也要確定你是不是夠資格從事工作 ,或是不能讓你從事一些工作 ,例如 ,已經有心血管疾病的 ,那就不能從事高架或高溫工作...,或已經有一些職業病的 ,也許就不適合輪班...,畢竟現在職安對於勞工這一塊是有保護的 ,如果你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 藝術設計 36-40歲 ,那你應該也有工作經驗了 ,萬一發生職業災害或職業病 ,都會需要這些資料佐證的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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