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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如何避免營業秘密
因過去在事務所任職法務,屬績效性質的工作,目前想轉戰嘗試公司法務,於履歷中有提到過去工作內容及績效表現。
個人單月最高業績突破 2M,平均月績效 1.2M,五年累積逾 70M
共同領導團隊單月業績最高達 10M+。
已知的是過去任職期間,個人及團體績效每年皆穩定成長,但無法計算%數。
因多數撰寫履歷的建議方式是寫出具體數字或成長率,不過目前擔心是否會有洩漏營業秘密之虞,想請教各位前輩應如何調整比較合適
1️⃣ 問題重點整理
你想轉職企業內部法務,需呈現過去績效,但擔心揭露個人與團隊業績金額會觸犯舊東家的營業秘密。
2️⃣ 建議避免具體業績金額
即便是你個人創造的績效,只要可能推導出公司營收規模或商業機密,建議不要寫具體金額。
3️⃣ 改為比例或相對排名
「個人業績穩居團隊前10%」
「連續5年達成年度目標,平均達成率達120%以上」
「單月個人成效為團隊平均的1.5倍」
4️⃣ 使用模糊化但有力的表述
「五年累積創造數千萬營業額」
「參與重大案件數十件,成功率與客戶滿意度皆高」
「協助團隊創下歷史新高紀錄,打破歷年業績紀錄」
5️⃣ 聚焦於「你做了什麼」,而非「產出多少」
具體描述你如何完成業績目標
如何接洽/談判/處理案件
如何領導團隊優化流程或協助合規
6️⃣ 強調「能力與經驗的可轉移性」
「具備處理高強度業績壓力與目標管理能力」
「熟悉合約審查、客訴風險控管與法律諮詢流程」
「具備跨部門溝通與團隊協作經驗,擅長處理利害衝突與協調問題」
7️⃣ 改用具象成果但抽象表述
「協助客戶成功解決重大法律爭議,挽回鉅額損失」
「參與跨國法律專案,負責撰寫並審查英文契約」
「主責建立部門法律查核SOP,提升效率並降低風險」
8️⃣ 口頭說明可保留更具體內容
若進入面試階段,可以視情況更明確地說明具體貢獻,但仍建議避免講出公司名稱或太精確的數字。
9️⃣ 總結你的調整範例參考
原句:
個人單月最高業績突破 2M,平均月績效 1.2M,五年累積逾 70M
調整後可改為:
個人單月業績達成率達150%以上,持續維持穩定高績效;五年累積業績居團隊前段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