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3/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被資遣的原因面試時該怎麼回答?

因為工作緣故造成同事受傷的工安事件,後續的法律糾紛暫時告一段落之被公司資遣。

前幾次面試被問到為何離職?就照實回答後來都沒下文,請問我若被面試官詢問該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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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工作上難免會有疏失的時候,相信工安事件的處理,對您、公司與同仁而言都是艱辛的過程,有可能是因為這件工安事件,才讓前公司主管決定以資遣方式處理。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勞動法令規定,新公司是不會知道應徵工作的求職者是否被前公司資遣,建議談及前工作的離職原因,可以提及您心中的第二個原因,比如個人職涯規劃、期許的工作任務可以告一段落等原因。
工安事件的發生如果是您的重大過錯,公司通常會以勞基法第12條規定予以免職,假設您認為離職原因一定要據實以告是被資遣,相信資遣的決定過程應該是雙方協商同意的,換句話說勞資雙方都有一定的管理責任與行政疏失,如果只說明離職原因是被資遣,面試主管很難得知全貌,容易造成誤解,因此建議在面試時不需提及。
以上建議請您參考,祝福您求職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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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資遣過三次,去年底也差一點第四次。
這四次的歸納,下一家看的還是你能在她這家做出啥、補啥職能。

實務上,離職理由很多時候是標準題,你把視角拉高成第三者角度就好,比如你的案例,就可以說是公司在工安作業上較不嚴密,所以去年我單位內一個同事受影響,我想想也就離開了。
跟男女朋友分手一樣,總有人要先講分手,資遣只不過是公司先講,跟離婚一樣,給離婚分費,但分手離婚前,其實雙方都有感覺的,只不過是誰先提罷了。
對你,離職的近身原因或傷痛,但對找人公司,很多時候只是一個走程序的問題,我被資遣三次都能找到工作了,也許經驗不同,但參考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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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問,資遣原因是甚麼?我指的是,公司用勞基法哪一條進行資遣?
在勞動基準法的資遣事由,包含有以下幾種: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時。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你可以看你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面勾選哪一個?就是你拿去申請失業給付那一張(如果有申請失業給付)!或你是否有跟公司申請離職證明書,看看公司寫甚麼?

面試時人資或用人主管會想要知道你被資遣的原因?所以通常我們都會詢問是只有你一個人被資遣或是整個部門或是有幾個人同時被資遣?
有些人資或人主管不會用被資遣的人(企業用人的思維),而且因為資遣,有些企業也會打去做徵信,所以個人建議,千萬不要說謊,因為很容易被發現

有些企業不會介意,所以你可以說明及強調,你工作時做了哪些事情?有沒有甚麼貢獻?

因為很多被資遣,其實也不是工作上的表現問題,舉凡不配合加班、態度不好、對主管不尊重、太有想法、主管偏見等等等,因為資遣是綜合考量與相對跟其他人比較的結果,所以企業沒有下文,不見得是因為你被資遣喔!就多去投遞,多面試喔!

祝福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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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照實說就好了,沒有人不犯錯的,而是錯了如何變成經驗,下次反而做的更好,所以重點要拉回您有什麼是職缺公司非您不可而不是別人的,這樣才能脫穎而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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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如果是被資遣的話,透過離職證明應該會知道資遣依據,按照您的說法應該是工作無法勝任,您可以在面試新工作時說明工安事件的防範方式,畢竟這個職務責任重大,另外,建議您也可以把主管聯繫方式提供給新公司,讓新公司做確認,也許對您的求職路會更有幫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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