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請問履歷需要把試用期的工作經歷寫進去嗎?
我是資訊本科系畢業的,前陣子因為準備研究所,沒考上後就去上職訓,所以有兩年空窗。
在去年年底找到工作後,於今年年初開始工作大概快兩個月的時間,然後在試用期期間被資遣。
我想說如果兩年多履歷完全都沒工作經驗的話,履歷是不是會更難看..
因為在職這段期間還是有學到東西,所以我想說將這段經歷寫在我的履歷裡,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回答 2 則
1.談談三個月內被資遣原因?資遣原因是自己造成(工作表現)?還是公司造成(如:營收、縮編、疫情影響等)?
我認為是均可以寫,如果是自己面,寫與不寫關鍵在於你自己是否真的坦誠面對自己、改善。如三個月負責?若是自己造成,可以寫說自己如何正視這問題?過程如何改變?如何確認是否改變?若,自己面沒有正視與改變,當然就不用寫;公司面可寫
2.談談三個月算短嗎?其實不一定,也許解讀履歷的人認為年資不滿3年都算短也說不定。
3.這兩年空窗,您可以在自傳中說明空窗時間為什麼選擇學習,你學習目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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