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denImg

匿名7/19 8:0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工作中遇到主管要求代簽名

在先前的工作中曾遇到主管人不在辦公室,但又有急件要簽名送件的狀況,有傳訊息立刻和主管反應無法幫忙代簽名,後續主管回來後不太高興的反應全公司包含老闆的名字都是他簽名的,老闆也不在辦公室我們要幫忙等等的狀況。
之前是第一次轉職成辦公室,有點擔心之後的工作會遇到類似狀況,想知道有辦法針對這點做應對嗎?因為有些文件會表明無法蓋章或有寫要親筆簽名
也想知道這會是常態嗎?還是會根據文件重要性選擇代簽名?又或是大多數人會選擇直接離職走人?

回答 7觀看 1892
回答 7

1 大意:提問者在工作中遇到主管要求代簽名的情況,擔心未來工作也會遇到類似問題,想知道如何應對及是否常態。
2 代簽名在某些公司可能是常態,但並非所有文件都適用。
3 如果文件明確要求親筆簽名,不應代簽,以免法律責任。
4 主動與主管溝通,表達你的顧慮,尋求解決方案。
5 若主管不理解,可以向更高層級反映,尋求支持。
6 遇到頻繁代簽要求且無法改善時,考慮更換工作環境。或者,簽自己的名子,再寫代。別讓自己填主管的名字。
7 祝福您。

1人拍手・

查看2則回覆

您好,我是Leal,
我將以獵才單位的角度為您分析及說明。

在工作中遇到主管要求代簽名的情況,確實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這不僅涉及職場倫理,還可能觸及法律問題。以下是一些建議和應對方法:

1. 理解文件的重要性
首先,了解文件的重要性和法律效力很重要。有些文件可能需要親筆簽名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代簽名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

2. 確認公司的政策
詢問公司是否有相關政策或指南。如果公司允許代簽名,那麼了解具體規範和授權範圍。如果公司有明確規定某些文件不得代簽,那麼堅持按照規定辦事。

3. 與主管溝通
如果主管要求代簽名,您可以解釋自己的擔憂,並表明自己願意遵守公司的規定。可以這樣說:
“我了解您需要文件盡快處理,但公司規定這類文件必須親筆簽名。能否等您回來後再簽呢?”
“我擔心代簽名可能會帶來法律責任,是否有其他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4. 書面授權
如果必須代簽名,請確保有書面授權。這可以是主管的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的授權,證明他同意您代簽名。

5. 向上級反映
如果主管強烈要求且無法達成共識,考慮向更高層的管理者或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此事,尋求他們的指導和支持。

6. 保護自己
如果您感到這種要求會影響您的職業操守或法律責任,記錄下所有相關的溝通和指示,包括時間、日期、內容和涉及的人員。

7.常見性
這種情況是否常見會根據公司文化和行業而有所不同。在一些公司,這種做法可能相對普遍,而在其他公司則可能被嚴格禁止。根據文件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很多公司會有不同的做法。

8.如果無法接受
如果這種要求與您的職業倫理或法律責任衝突,並且無法通過溝通解決,您可以考慮是否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尋找一個符合您價值觀和職業標準的工作環境會更有利於您的職業發展和心理健康。

總結來說,代簽名涉及倫理和法律責任,應該謹慎處理。通過了解公司政策、與主管溝通、尋求書面授權和保護自己,您可以更好地應對這種情況。如果無法解決問題,考慮轉換工作環境也是一個選擇。

1人拍手・
1人肯定

查看1則回覆

取得授權 & 讓第三方知道你是被授權處裡的, 而授權的人是你主管.
這樣的條件下是可以考慮代簽的.

記得保護好自己~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建議您遇到這樣的狀況還是要小心,因為您不知道簽署的文件的重要程度如何,嚴重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不要因為為了一時的工作而讓自己有了犯罪的可能性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

請問您說的「代簽名」,是指以代理人的身分簽署您自己的名字,還是幫忙簽主管的名字呢?

有制度的企業,通常會有分層授權與職務代理的機制。首先,每一份文件的簽核層級都是有依據的;再者,當有簽核權限的當事人因為出差或請假而無法親簽時,會由事先授權的職務代理人簽核(這邊簽的是代理人自己的名字,不是主管的名字)。

因此,一份文件到底能不能代理簽核,必須先確認該份文件的簽核層級到哪裡,以及當事人有沒有明確授權職務代理人。

作爲職務代理人,您在代簽之前必須設法留下當事人授權的軌跡。有制度的公司在差單或假單上就會註記職務代理人;就算沒有,至少要有像是通訊軟體訊息或電子郵件之類的文字佐證,未來如果發生問題,至少能夠拿來自保。

以上討論的都是簽自己名字的情況。至於如果是代簽主管的名字,那就是偽造署押,一不小心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請不要以身試法。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842

如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1人拍手・

查看2則回覆

您好
就算是方便 ,但也不能變成隨便 ,建議不要代簽名 ,這算是偽造文書 ,沒事的時候都沒事 ,萬一有事呢? ,應該是說會有職務代理人 ,有代理人一 ,代理人二 ,而且職務代理人不能同時請假 ,代理人也是要簽自己名字 ,旁邊會簽個代字 ,不會代理人還簽別人的名字 ,也不可能整家公司的人都外出 ,全部都你一個人在簽吧? ,這種公司也很怪 ,所以你可以自己簽簽呈自己核准? ,簽名有一定的效力 ,職場上還是要保護自己 ,你可以跟公司主管說有代理人 ,但不是隨便就幫老闆或主管簽名 ,有規定就依規定 ,沒規定就訂規定 ,這樣大家才有依循 ,而不是只靠嘴巴說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
相信您一定相當的煎熬,辛苦了!
先說刑法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關鍵是對私文書,且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而一般我們常聽到的偽造公文書,則是211條「偽造或變造公文書,若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白話說就是是否涉及對公部門(含查察)文件;當然還有需要衡量是否有主觀上的犯罪意圖,只是這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如果出事是沒得和解的,這是條文讓您理解一下。
而您所說的「代簽」,我無法直接判斷是否涉及公文書?只是您的主管的法律素養真的有待精進,可怕的是還敢大言不慚的說「老闆的名字都是他簽名的」,只能說無知的勇氣有時勝過於一切,萬一有狀況老闆是會依推二五六的,您的擔心與疑慮是正確的!個人見解是在如此高風險企業拚搏價值性值得再三思量,特別是自己的承擔能力,我工作數十年,第一次聽到老闆、主管簽名可以由同仁代行的,婉拒還不落個好,真是比扯鈴還扯,只能說幸也不幸,賽翁之馬焉知非福。斷然處置吧!如果仍有猶豫之處,未來再遇到類似情形,可以透過書面、文字留下依主管要求代行的佐證,至少可以減輕一些責任的。
以上供參。祝您順利!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