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詢問關於金融業兼職的定義
如題,想問銀行的前輩們,目前任職於銀行,最近大學時期打工的公司有活動,找我回去當臨時的工作人員,是假日兩天的活動,會保勞保,請問這樣算兼職嗎,謝謝。
怕會違反公司不能的兼職規定
回答 2 則
這個問題是得看是否會違反員工忠實義務
員工忠實義務,是指員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忠實維護雇主合法權益,並盡其注意義務提供勞務,避免從事損害雇主利益之行為。
重點不是「聽話」,而是不得背叛、不得損害、不得謀私利。
(可參考-最高法院 91年度台上字第2376號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5年度台上字第1974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勞訴字第183號民事判決)
也因此,大學打工的公司活動 是否跟目前現職有關連性? 是否活動的性質與行為與你的現職或是雇主有利益衝突或可能會造成雇主利益損失的狀況?
另外,現職公司目前是看不到你的勞保投保紀錄 除非你自己揭露(或上臉書IG等打卡拍照等等)
另外,公司原則上可透過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限制員工兼職,但此限制需具備正當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過度侵害員工工作權益,否則可能被認定為不合法。這部分也得要檢視工作規則與員工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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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議你最直接翻閱貴公司的員工守則,確認對於兼任行外職務有無具體規定「非營利或臨時性活動」且不影響業務者不在此限.銀行最怕利益衝突及誠信問題.因為銀行歸於金管會內控會比較嚴謹!
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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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還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