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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畢業前入職後無法順利畢業

1.目前工作中
2.有10年的工作經驗後轉行到目前大公司任職超過半年也已過試用期,當初是公司主動找我面試,面試時與人資說在職中預計今年畢業,人資也說畢業後會馬上加薪,但現在確定沒辦法完成學業只能肄業,而據我所知這個職缺入職門檻是碩士學歷,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做呢?先主動聯繫人資或是主管?通常這種情形被資遣的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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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請先主動跟你的主管告知這個狀況,如果你表現不錯,主管也願意挺你,可以留下來。

另外,學歷是公司要求門檻沒錯,但之前你尚未拿到畢業證書,公司也願意任用你,並且你也通過試用期,我推測應該不至於會因為你沒有拿到碩士畢業證書而資遣你。

祝福順利

1人肯定

在這樣的情況下,首先要保持冷靜和坦誠,感謝你分享這個困擾的情況。以下是一些建議:

1.主動與人資或主管溝通:這個情況需要及早與公司的人資或直屬主管溝通。誠實地告訴他們你無法如期完成學業並且只能肄業的情況,並且表達你對公司的承諾和想要繼續貢獻的意願。提前通知比事後被發現更好,這顯示了你的誠信和對工作的重視。

2.了解公司政策與期望:在溝通中,了解公司對於學歷要求的具體政策以及對於這種情況的態度。有些公司可能會對已經入職並且表現良好的員工給予寬容,但這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晉升或加薪機會。

3.提出解決方案:和人資或主管討論任何你認為可以減輕這個問題影響的建議或解決方案。這可能包括額外的培訓或課程,以彌補未完成的學歷。

4.準備應對可能的反應:雖然資遣的風險是存在的,但這取決於公司的政策和你的整體表現。如果你的工作表現良好並且能夠展示對公司價值的貢獻,公司也許會更願意與你合作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5.保持專業態度:不管結果如何,保持專業態度是非常重要的。這包括在溝通中保持冷靜和理性,並且願意接受任何可能的結果。

總的來說,這種情況的處理需要及早的溝通和誠實,同時準備好應對各種可能的結果。

1人肯定

您好:
當初是公司經過配對或是其他管道介紹找我們的,面試時也主動告知在學中,並未遮蔽、隱瞞,自然與勞基法第12條所指「虛偽意思表示」無涉,至於是否符合第11條5款「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我的見解是,既然已經到職逾半年了,也正式通過試用期,資料看來應該是並不符合資遣要件的。
已經正式確認將延畢,而資料中看到的是,當初是被告知「畢業後會加薪」,就是目前因此被加薪的要素不存在了,至於是否符合職務設計所規劃,不要擔心啦!如果原本公司在意,就不會有錄用的事實發生啊!基於我們自己的認知產生猶豫,這是良善本質得驅使,是可以主動告知人資的啦!
建議如果可以堅持下去,延畢取得學歷,給自己的歷程一個交代,工作上好好努力做,學歷只是入門資格的要求,企業上以專業取勝者比比皆是,關鍵是我們自己的態度與表現喔!
以上供參,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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