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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窗期達半年是不是先求有比較好?
去年離職到現在為止已待業半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公司是新來台灣開設的子公司、人員非常少只有3位(我的工作是內勤財務人事總務等)、先生、家人勸我不要去,建議我再看看、但空窗期達半年是不是先求有比較好?
您好,有關空窗期半年的問題以及這個工作機會,必須要先考慮幾個點,首先,在這半年待業的期間您在做甚麼呢?如果專注在找工作,並希望提早開始上班,盡快有一份收入,那我建議您可以考慮先接受這份工作,基本上工作好不好,跟企業的人數,企業的新或舊並無絕對關係,只要公司營運正派,產品或服務您覺得認同,即便是3個人的小公司,也能創造很好的績效。反之,若您看到這家公司,制度不良或經營有問題,那當然不應該先求有再求好。另外,若您這半年期間主要在進修,希望獲得更多技能,或照顧家人,而家庭並不需要有你這份收入,那就沒必要這麼早決定工作,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充實自己,慢慢將自己的能力加強。所謂空窗期半年的說法,僅表示離開職場的時間,就學習能力的培養,應該是隨時隨地,並沒有空窗期,而您培養的競爭力,即便不在職也能夠繼續成長。
1.人少工作變化多,其實也挺好
2.新加坡來的 Q-bike 是不是掛了?! 但這年頭大公司也不見得穩
3.綜合以上,這個職位可以累積各種資歷,挺好;萬一做不起來,這類公司都會給正常資遣費
4.半年空窗還好,我有三次以上超過半年,的確相當心酸,但我的心酸是在每天投10家的情況的,如果你不是投了幾百家才獲著此份offer,其你放棄再找新的,用盡力氣,也許兩個月就好...
5.以內勤財務總務這類工作來看,全含的資歷,對未來進可攻可守...
6.綜合以上五點,我覺得先做,如果做個一年以上,你賺了不錯的經驗;如果不順,那再找 6 月畢業潮前機會都還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