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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4/2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是否可以向新公司延後報到日

原公司(A)
新公司(B)
1.B公司口頭offer 也要求提供可報到日,
我原先以為當天可拿到正式offer故試算可報到日期為5/16
但因為B內部簽呈 正式offer還沒出來
因爬文看到前輩們說 沒收到正式offer不要輕易提離職
所以我也尚未正式向A公司提離職
假設下週一拿到正式offer
那我試算從下週一往後算大概是5/16,但這樣離職日與報到日同一天 會有問題嗎?
2.若是下週一還沒拿到正式offer 可以等拿到正式offer後向B公司延後報到日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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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離職日與報到日同一天不會有問題,能無縫接軌很好,但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
在確定離職日與報到日中間,給自己一些寬裕的時間,也讓自己心境整理一下,休憩一下,迎接新的工作。

您好,
建議主動和新公司告知報到日期會需要依據實際交接狀況而調整,原則上一週(假設),若是方便可提早提供offer並告知預計報到時間,好安排後續交接事宜避免耽誤新工作。
提供您參考

您好,

這個5/16是您自己估算的報到日,但B公司還未發出正式的錄取通知給您,所以您必須以收到B公司的通知為準,並且向A公司提出辭呈,加上合理的交接期,通常是一個月。
不建議 A離職日和B報到日為同一天,會有爭議。
屆時收到B通知後,再協調合理的報到日,此時不存在 "延後" 的說法。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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