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 Lee
前藍天百腦匯集團 總裁室副處長
您好:
其實第一份工作做不到一周,真的可以不列入紀錄,自然就沒有離職證明這種需求.但須要想清楚,為什麼不到一周就離開,是不是自己當時找工作時沒有認真考量,或是遭遇挫折就立馬撤退呢?將心比心,對任何公司而言,一定會希望找到穩定認真的夥伴,有時難免覺得會有不順換一家會更好,但「夢想很美麗,現實很殘酷」,工作上必定是喜樂參雜,好壞參半,這就是人生啊(遠望).
請先想清楚自己想走的方向,打聽好想去的公司,觀察好工作的環境與長官,一般而言,找到頻率合的長官,工作會輕鬆一半;至於另一半就必須要面對現實,慢慢習慣,經歷過你就覺得沒什麼,久而久之就能看淡看開,最終也就覺得小事一樁,百毒不侵啦.加油!
God blessed, Jus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