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0/7/2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資遣卻要勞工請事假?

我想請問一下,
雇主有告知勞工要被辭退了,
可不可以和雇主要求求職假?
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得請事假,
到底是違法還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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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回覆是可以請謀職假(有薪假),相關法令如下備註,但需要注意的是,一週不得超過兩天,且有些公司基於誠信,可能也會要求一些謀職證明(例如,通知面試的公司,電話),以實際確認同仁真的是去參加面試,這部分也請注意。

以上是個人對謀職假的了解,也預祝您能順利找到下一份工作。

備註: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在「每星期不超過兩日工作時間」,也就是為了找工作請假而累積的請假時數每週不超過2天工作時間的原則下,勞工都可以請謀職假

謀職假的薪水問題,謀職假可是一種「有薪假」!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勞工請假找工作的時間,雇主要照常給付工資,雇主不能以勞工請假外出找工作為由,惡意苛扣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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