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
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
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
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
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
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粗算您的年資大約有11年,應該是符合「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算起來今年度應有一年15日至16日,因為您是要離職了,特別休假員工當年沒休完的,可經由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意思就是特休最多延一年使用,您目前提供僅有到職日,沒有敘明是否有上年度未休的特休延到今年度,另外今年度您使用了多少天特休也沒敘明,這部分就會變得無法去協助您計算特休有幾天。
最後因為特別休假特休給假方式有四個給付方式,您需提供正確的您所選的制度,希望這些資訊可以協助到您,祝您平安順利。
🔸1. 週年制(到職週年日制)
說明:
每位員工從「到職日」開始計算滿一年,就取得特休假。每年以到職日為基準,週期性產生新的特休。
舉例:
王小姐於2022年3月15日到職。
她的特休計算週期為:
第1週期:2022/03/15 ~ 2023/03/14
第2週期:2023/03/15 ~ 2024/03/14
第3週期:2024/03/15 ~ 2025/03/14
依此類推,每到一個週年日開始新一年度的特休假。
🔸2. 曆年制(自然年度制)
說明:
特休假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為一個年度來計算,跟員工實際到職日無關。通常需用比例方式計算第一年和最後一年的特休。
舉例:
李先生於2022年6月1日到職。採曆年制:
2022年(部分年度):6月1日~12月31日,依比例給予特休(例如0.6年 × 7日 ≒ 4日)
2023年(完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可享有7日特休
2024年:同上,依年資逐年調整
🔸3. 學年制度
說明:
學年制通常適用於教育或學校相關單位。特休從每年8月1日開始,到隔年7月31日止。
舉例:
張老師於2021年8月1日報到,採學年制:
第1週期:2021/08/01 ~ 2022/07/31
第2週期:2022/08/01 ~ 2023/07/31
第3週期:2023/08/01 ~ 2024/07/31
通常學年制配合教職人員契約期。
🔸4. 自行約定年度
說明:
雇主與員工雙方協議起算日,例如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年度或是全體統一制。
舉例:
陳小姐的公司以每年4月1日作為年度起算日(如會計年度):
第1週期:2023/04/01 ~ 2024/03/31
第2週期:2024/04/01 ~ 2025/03/31
公司會於每年4月依據年資發放特休,適用於組織內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