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星2021/10/24

金源興加油站、台灣鐵路電力維修、世界灣保全 一般員工

36-40歲

請問某財團法人應徵求人,同缺額本人應徵為何連面試都沒資格?

財經法律系(育達商業技術大學)、從國中就開始打到至大學畢業,畢業後第一份工作為台鐵電力維修因求學階段,染上「癲癇」因台鐵採日夜兼論,一次不幸病發,很感謝當天幫助的同事,但有些同事卻在事後眾目睽睽下大笑,本人深感羞愧,本是要調至內勤但卻中人離間計把我逼怒違約,好讓他們自家人調至內勤,而我出社會工作學裝潢做一休三,拜師學藝薪資才800不含車資、飲食而深感飢腸轆轆,學不到功夫而後做職當保,此家保全也大有問題不僅違反民法250違反契約及勞基法84-1保全一個月限240小時若超時,除加給薪資外也需補假、本人月休6天,但連三個月每月時限約256至262左右不只沒有加班費也沒補假,還有一個理由調至另一社區某幹事與工地主任接洽某設施須關施,但幹事沒在line群組提及、交接簿不寫、電話不通知、當日交接不講,當日巡邏本人發現馬上群組發問,但沒人回答?本人日平日訓練立即打開,隔日這位幹事發火外還叫我背黑鍋,我除立即拿出交接簿及line群組作證外另詢問另位工頭和保全公司襄理,且工頭做證那位主任並沒有叫我賠償...但他堅持要給我下馬威、也不願承認自己過失,二話不話本人又一次不能忍而辭職。
經過那麼多次的社會幹練,學會了工作寧可多做多幹、少說話別惹事、別計較還比較快活,而那麼多年來除了在家看看書、努力考國考、打打雜工為的就是求份穩定的職業但在多年來的努力,就終差那一步在身障特考,考的那份職缺在三次中只差3分就能榜,他其他國營事業108、109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館、台電在第一試都上了但都敗第二式,故宮第二式1200公尺男性限5分15秒;台電第二試「面試」但限一位,「備位」去了也用。
本人這次應徵的工作是位慈x財團法人「社工員」,我千辛萬苦,肯求大學大教授幫我寫份推薦信,我於9/12日當日看到13日尋找教授,24日應徵但25週休主管放假27日詢問秘書答主管出差,而後又咨詢一通回董事已看過,就沒下聞,直至10/12日同地同缺額又應徵,本人修改應徵資料,也加寫推薦教授姓名,但同事沒消息,試問應徵資格或人材限額有多高,我想求隱定的工作、不論有多勞累我都體驗、應付過了,難道同份職缺我為什麼連面試的資格都沒有,我該如何解進,我不清楚貴公司的求人基礎、方式為何?難道我都資格?請各位前輩、老師給我解給,找份工作真的那麼困難?我也謝謝那位教授辛苦幫我設身寫了推薦信,請各幫幫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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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工,社工要本科系畢業,或是修完社工學分才能當喔……
跟你能不能面對勞累的工作、或有沒有推薦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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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第四行.....考的那份職缺.........就能(上)榜.......
(後)行......「備位」去了(沒)也。
第三段;第五行......但同「樣」沒消息....
第八行....如何解「決」......後面;難道我都「沒」...
第九行.... 前輩、老師給我解「答」
對不起!我沒重覆對清看

對不起因為法令修改,因「癲癇」我的駕照被(註銷),所以只能任人宰割,我不是經常性而是間接性 ,故很多工作不能做。
「面試」我曾說出,而秘書只說(等回應)...公平競爭、合情合理,難道是要靠內部人情關係,我雖是法律系曾因相關課程而去關係過家暴成員(孩童),雖然「應徵工作」不是相關的科系但這樣是否相關?因家暴法更能處理家暴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而能防止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而對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很感謝Felix Lee說出成見,本人也有很多自我能力、執照沒寫出,進而修改、更正,而此主題面試在於是否有多人競爭?是否有競爭資格限制條件?應徵條件根本沒寫清,主動撥電詢問個人感官問題(因次數)本人曾於9/25、27、28,詳細原因不詳解;害怕他人感覺這人好煩,這是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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