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已提出離職並預告離職日,但老闆還想留人

先前有在此發問過,也謝謝大家的建議,我已在二月中提出離職並在郵件以及line上都預告3月底離職,對於我這個還沒滿一年的人來說,預告期應是10日,但怕老闆不好找人,為了好聚好散我也提前一個半月提出離職,當時老闆說前一年年底延宕的案子如今3月會開工,所以我才壓三月底離職的日期,結果現在即將月底,案子還是沒有進展,老闆卻說我們雙方都該好好討論如何平順解決事情,甚至貼上今年整年包含此案以及其他案件排程,如果我硬是按照計劃三月底離職,是否就只能不歡而散?如果老闆會和我未來要面試的公司留下壞口碑,該如何跟即將面試的公司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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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個人建議如下:
1.將近一個半月找不到人,這是公司決策的問題並非於個人。
2.俗話說的好「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要盡心到最後一刻,錯就非你。
3.離職前,將原本負責工作寫好書面資料並簽名掃描拍照,如果有人交接就
雙方簽名拍照,表示工作有交接,也符合法律程序。
4.在職場倫理確認已做到「仁至義盡」,那公司就不敢在外亂說。
5.台灣中小企業具多,基本上不會在外亂講話,因為公司本身也會不好找人。

最後祝福你一切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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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還好您要走了,恭喜恭喜~
一個半月的時間,老闆既沒有積極找人遞補,跟您交接,然後沒有考量到客戶權益,要求一個即將離職的人承接案子再半途換手,這公司/主管有明顯的管理決策問題。

如果是我。
我不會再往後延宕離職日,不需要跟新公司交代任何事。
我會在能幫忙的範圍,協助新案子的規劃,但最好不要在客戶前露面。
很多新案子的規劃洽談,的確需要老手
規劃的部分,可以留下書面、email紀錄,越詳細越好,就當作是為未來接手的學弟妹當基礎
如果都還沒有準備任何交接事項,剩下10天我建議趕快準備

如果沒有『人』來跟你交接,你就把email, 文檔寄給主管cc給資深同事。
如果是很複雜的交接,可以錄影錄音,用google meet, zoom 等,可以起一個會議自己錄影會議講解,

通常我在離職前反而都是每天忙到三更半夜(當然你也可以不要這麼誇張),就是希望大家留下一個好聚好散的美好回憶,對得起公司跟主管栽培,其他同事也看到到我盡責到最後一秒鐘,這都是我個人的口碑,但該離職還是要離職,不可能因為舊公司的專案沒做完而留下來。

以上,個人想法提供您參考

2人拍手・

這實在也沒有標準答案,分享一下我的做法,我會跟老闆開誠布公談一談,說我很明白他的難處,可是我有自己接下來的規劃,已經預留一個半月的預告期,也沒辦法一直等下去,不過離職以後,會盡可能幫助他,例如下班或是假日時間來幫忙,不知道可不可行?看他怎麼回答,如果硬要強迫你照他的方式,那你要衡量你的接受底線。

1人拍手・

Hi
看起來您還沒有找到新的工作? 也不太知道之前您的提問......

不過就現階段的內容來看,如果我是您,我可能會再跟老闆協調,看看老闆所說的"雙方都該好好討論如何平順解決事情",他的想法是什麼?但我不會接受"今年整年包含此案以及其他案件排程"因為看起來這些排程工作並不一定會如期展開。(三月份的案子不就是一個例子嗎?)

也就是不會讓老闆難看,好像踩的很硬,但確實個人在配合上也已經做了調整也得向老闆說明,(原先的離職預告期拉到一個半月);而同步可以做的如其他前輩的建議把應做的交接資料做完善及完整。

職場總是希望好聚好散,在為自己著想法的同時,也為對方留點顏面。

1人拍手・

您好
如果你有依規定離職 ,做好交接 ,為何還會留下壞口碑? 不懂.
大家不是要依規定做事嗎? 如果你都有依規定 ,離職單上也有最後工作日 ,這些文件你自己都要拍照 ,相關對話自己要截圖留存 ,相信你有證據 ,對方也不能亂說 ,那為何不能離開? 不懂.
難道公司沒有你會倒 ,那老闆沒留你幫你升官加薪 ,那這種老闆還要多說嗎?
都已經什麼時代了 ,難道還要關門放狗不讓你走? 還是下一個新人沒進來也不讓你走? 萬一新人永遠都進不來 ,那你永遠都不能走? 還是新人都學不會 ,所以你也不能走?...
不要用的太複雜 ,老闆有老闆的角度 ,你也要自己安排你自己的職場(不是嗎?) ,大家依規定做就好 ,既然離職單上都有寫最後工作日了 ,你也有依規定提前講 ,也有做交接清冊 ,那誰來接 ,有沒有人接 ,接不接得起來...都不關你是了 ,老闆和主管自己要去想辦法 ,如果你真的那麼重要(沒有你公司就要掉大單了) ,
那之前真是委屈你了 ,原來你是低薪高就 ,原來你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 ,建議你好好說明自己已依規來做 ,但最後很抱歉沒辦法繼續再留下來 ,自己要把專注力放在新的職場和新的工作上 ,很謝謝公司看得起 ,但比自己能力好的有很多 ,相信他們會對這案子有貢獻...,如果你妥協了 ,那留了一次 ,那下一次時間到又再來一次 ,你確定要把時間這樣耗嗎? ,,,,,,,,,

2人拍手・

您好

提前一個半月提出離職,本來是出自對離開的尊重和善意,並請遵守勞基法規定的行程。

您可以向老闆提出解決方案,比如推薦一個合適的替代人選,幫助公司順利度過這個過渡期。

您可以坦誠地和即將面試的公司溝通,解釋這個情況,讓他們了解您的立場和努力。同時,您也可以提供其他同事或客戶的推薦信或證明,證明你在前公司的工作表現。我並不認為按照規定走完離職程序會帶來任何負面影響。

最重要的是,不要讓這個情況影響你的心情和自信。面對困難,保持冷靜和積極,相信您的能力和價值,一切都會迎刃而解的。

祝您好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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