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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下週五要到某公司面試,接到面試通知時,禮貌性詢問需攜帶哪些資料參加面試,對方僅告訴我攜帶身分證正本即可,既不是請我攜帶履歷,也不是相關專業證照,而是只讓我帶身分證,這部分聽起來有點奇怪。上網搜尋相關資訊後,發現這好像是違法的(?)本身有想到另外一個替代辦法,就是自行列印好影本,並在上面註記「僅供XX企業面試之用」等字樣,但怕被當作怪人.....或者是認為我的配合度不佳所以直接將我刷掉,也很怕企業會使用強硬的態度或是一些奇奇怪怪的話術軟硬兼施讓我將身分證交出來(雖然我還是不會輕易交出),但我想知道我該如何委婉但又鏗鏘有力的告訴企業這樣是違法的,並且他們不可以要我這樣做?即使沒有查閱到違法的相關資訊,我也不想才在面試階段就輕易將身分證交出,從以前面試過7-8次都沒有遇過讓我繳交身分證的,甚至還有一間看完我的證照之後,就趕緊將證照還給我,並友善告知這是你的個人資料,你趕快先收好!還是企業在面試階段拿走我的身分證有什麼我所不知道的必要用途?應該沒有吧,再怎麼樣要有什麼用途是不是都等確定錄取之後再來談?謝謝。

個資法正本身分證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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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如題目前準備換工作,希望是照勞基法拿到offer後一個月離職到新公司,但因為我的位子如果在離職前找不到人接替會開天窗,所以聽說之前離職的員工會被各種威脅到等新人進來交接才能離開,等於只能先辭職再找工作,也會說要封殺啊,很自私啊,不開離職證明之類的,請問各位前輩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呢?如果我還是依照自己的規劃依勞基法一個月離職,在未來找工作是否會有在業界被黑的風險?

勞基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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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一直有個疑惑,為什麼現在工作都是「週休二日」,而不是「週休三日」呢?上週三我請假在家休假了一天,覺得身心都獲得平靜,然後隔天就又滿血復活的去上班了,疲憊感都消除。~~感覺一週休三天真的很剛好,身心會比較平衡,工作的日子也不覺得痛苦。就是剛好休息夠了、想工作、想要有一點生產力了,然後就去上班了。這樣不是很好嗎?週休三天,少領一點薪水也沒關係,比起多那一點錢,我還寧願休假。我知道這個想法可能很奇葩,但真的沒有人有過這個念頭嗎?應該有滿多人,是比起多賺那一點錢,更想要好好的休假休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吧?想知道大家都是怎麼想的?「週休三日」未來會有可能實現嗎?

休假休假制度公司文化工作法規職場制度職涯發展週休三日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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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現在因為要準備考試的關係,所以找工作都是找比較輕鬆的工作賺取生活費,所以就找了一份助理職的工作,看重的是他準時上下班的優點,而且工作也相對單純,不至於回家時精疲力盡。小弟不才就這樣在公司待了一年多快兩年,也碰到了公司要調職的要求,希望我去支援廠務那邊,而現在的單位要稍微縮編的樣子,所以我需要過去。但是那邊的工作需要重新適應而且也比較精實,就不是很符合我的狀況,薪水是會變多一點,但是感覺可能會拉長準備考試的這個狀態,所以不是很想接受這樣的調度。在考慮是否要離職的時候,有朋友提出資遣的選擇,但是不知道該怎麼申請,所以想來跟各位請教。請問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跟公司要求資遣呢?公司會不願意嗎?可能會面臨什麼問題呢?謝謝各位的指導

工作法規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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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到職日為4/11,目前已經待了4年預告日要30天提離職日為3/13,如果離職日壓在4/12依照勞基法新年度的特休是否能使用

工作法規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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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目前為辦公室行政,無任何重大缺失,入職時人資口頭告知薪水拆分發放,月薪其中約500-1000將以獎金方式4個月一期發放一次,任職三年都有準時給付,近期管理者以公司年度調薪及公司高層錯誤決策使某員工間接造成公司損失為由不發放全體員工兩期獎金,無任何公告原因及不發放獎金,請問依勞基法而言上述情形是否成立公司惡意扣薪?

工作法規薪資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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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目前還任職中,主要從事會計相關,已有2年工作經驗,面試時主管詢問最快哪時候報到我先回覆希望2/7,但實際時間還要看交接狀況,之後HR詢問年後最快哪時候報到,我回覆預計年後第三週,如果交接提早完成也可以提前一週報到,但公司卻說等消息?

工作法規溝通協調轉職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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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財會稅務26-30歲

目前的工作,是我出社會後的第一份工作。當初簽約時,因為公司說合約內容會放在網路的共同資料夾裡面,之後都可以自己上去看。所以那時還是社會新鮮人的我,傻傻的就簽了。沒有拍照為證,也沒有要求保留一份合約留底。(是到很後來才知道,勞動契約都是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完,一份給公司、一份給員工,這樣才是對的!)後來發現公司當初承諾的薪資待遇好像都沒兌現,積壓了很久之後,終於忍不住向公司反映。我很客氣的詢問老闆娘,老闆娘就口氣很強硬的說,公司都有符合規定和約定的契約,要我自己上共同資料夾看合約。結果,我上去一看才發現,網路上放的只有一份沒簽過名的公司制式合約。而且裡面的一些重要事項,都被偷偷改動了。待遇跟當初講的都不一樣,除了底薪沒變之外,獎金和福利制度都不一樣了,整個變得超難領到!我整個超傻眼,但又苦無證據,不知道該怎麼據理力爭。難道只能選擇接受或離職嗎?想請問前輩們,我現在要怎麼做會比較好?該怎麼為自己爭取權益呢?感謝大家!!!!

勞動契約勞動權益勞工保障勞工權益合約新鮮人會計權益保障獎金制度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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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財會稅務31-35歲

我在目前的公司待了快四年,最近找到新工作所以提出了離職提離職後我發現因為平常太忙,所以還有7天的特休還沒休完因為還要交接給新人,在離職日前會有點難休假我就問HR這些特休假不休可以折現嗎?但HR回我因為我是10月到職,如果我8月底要離職按比例算到8月我只享有5天特休,所以如果要折現也只能折5天但我的想法是我已經在這間公司待這麼久了,不是應該享有完整的一年7天特休嗎? 不過HR按比例這樣算我好像也無法反駁 ><想問離職沒休完的特休,7天被按比例扣到剩5天是合理的嗎?拜託Giver協助解惑,感謝!

工作法規特休轉職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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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財會稅務26-30歲

我在六月中開始了我的新工作,但因為報到後的內容和當初面試談的落差很大,現在每天上班都很煎熬.....我畢業於科大的會計系,由於在學期間成績不是很好,因此決定畢業後先從會計助理做起,上個月也很巧地在家裡附近找到。當初面試時面試官是說這個工作主要就是協助公司會計處理相關事務,也有機會學習到ERP系統等。結果我去的第三天開始,主管對我說會計的工作很重要,首先要先從了解公司內部作業才能進入,不是一開始就記帳、用ERP,應該要先學業務如何處理訂單,熟稔後再作公司會計會更好。於是我就被公司業務帶去學習如何處理業務訂單了.....雖然我本身不排斥學習新的東西,但這個工作內容跟當初談的落差也太大了吧!!!加上我是職場菜鳥,雖然當下很困惑,但也沒有直接反應,想說就先做再說。結果到職到現在一個月左右,我覺得自己變成業務助理而不是會計助理了.....每天都在幫公司業務處理訂單,有時候還要幫忙跟客戶聯繫,完全沒經手跟會計有關的工作。因為我到職還沒滿三個月,是不是應該先再觀察一下情況呢?還是可以直接跟公司HR反應呢?

工作法規新鮮人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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