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做3個多月,已找到下一個工作,該如何提離職
1.請問各位前輩,如果是這種狀況,會建議直接說實話嗎,因為平常工作上跟主管關係有點僵硬
2.若跟主管說家裡有狀況、或是需要回家照顧家人,這些理由會很不妥當,或是被揭穿嗎
回答 6 則
您好
人際關係的連結很重要,尤其在離職轉換工作時要考量到後面長遠的影響力。離職原因可以依據您的現況挑重點說明,不建議扯謊,因為人走在路上還是有可能會有不期而遇的狀況。
立基在互相尊重,好聚好散的結果上,要主動的預告主管或公司您的離職日期,最好是依照勞基法或公司工作規則規定的天數前通知;配合完成工作的交接。
大致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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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你自己決定是否要實話實說!已找到下一個工作,也是一個理由!
2、回家照顧家人的理由,也很多人用,也是你自己決定要不要這樣用!
平常工作上跟主管關係有點僵硬,要離職了建議盡量可以好來好去,萬一將來有需要徵信,也不至於說的太難看了!
您好,
根據我在職場多年的觀察,很少部分離職的人會說實話,更不用說去哪裡了,可能也是怕當面的尷尬想要好聚好散,或者怕新工作會產生變數被破壞等等的,就看自己有沒有這些考量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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