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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放季獎金、提前離職公司不支付獎金是否違法?
我是業務單位、達成目標算季度獎金、公司第三季獎金會在年底發放、但是若提前離職、再獎金發放日提前就離職了、公司規定就無法發放、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之內容中有提到,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含工資、給付的業績獎金、津貼或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予等,這些都屬於員工的薪資。
換句話說,就是當初員工進入公司前,在雙方工作契約中有簽訂的報酬,即使員工離職,雇主還是得支付當初所簽訂的報酬。
另外,如果公司有明定每月的業績獎金,例如業績破10萬可抽成5%,當員工離職時,雇主還是要按照員工達成的狀況給予業績獎金,因為這部分是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因此,如果雇主刻意扣發業績獎金,是有違法勞基法第22條的狀態,是會被處以2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罰鍰。
您好:
業績獎金是公司決定要不要發放及如何發放的,國家法律沒有規定,公司的發放辦法中如果有寫到發放時要在職,沒有違法喔!
1 您問及公司是否可以在您提前離職的情況下不支付季度獎金,即使您已達成業績目標,並且公司在年底發放季度獎金。您想知道這樣的做法是否違法。
2 就一般情況而言,季度獎金通常是基於達成特定業績目標而支付的獎勵。若您在資格獲得獎金前提前離職,根據公司政策,可能確實無法獲得該獎金。
3 公司的政策通常會在合同或相關文件中規定獎金支付的條件和限制。如果公司的政策中明確規定在特定日期前在職才有資格獲得獎金,那麼根據合約,公司可能有權拒絕支付。
4 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處理因地區而異。勞動基準法並未明確規定獎金支付的條件,但在實務中,若公司的政策在合理範圍內並在合同中明確表達,可能會被視為有效。
5 若您認為公司的政策或處理方式不合理,您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工監察機關,了解您的具體權益和法律保障。
6 在考慮提前離職時,您應詳細閱讀您的雇用合同和相關文件,確保您對獎金支付條件有充分了解,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咨詢專業法律意見。
7 祝福您:希望您能夠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法,無論是透過合理的溝通還是法律途徑,保護您的權益。祝您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