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過短的工作經驗是否要呈現在履歷表?
今年轉換跑道做了新工作,但因為家中發生變故,原先的工作無法讓我請假故忍痛辭職,現在重新嘗試求職因為上一份工作有實績所以我如實呈現在履歷上,但因為這個工作經驗很短暫,擔心因此影響我獲得面試的機率,近來投履歷完全沒收到回覆,正在思考是否是這段過短經歷造成負面觀感還是履歷自傳需要修正,雖說個人覺得誠實為上但考量疫情許多公司在任用人選會更加謹慎,我需不需要隱藏過短的工作經歷呢?
回答 10 則
建議在自傳上,一句話說明當時為什麼短暫年資,再一句話說明現在狀況,再一句話你返回找工作企圖心,這三句話藉此,以避免及消除我們人資判斷履歷時,認為你有可能再次發生短暫工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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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過短的工作經驗是否要呈現在履歷表?)不知短到甚麼程度?若是2、3個月,然後這工作又是不適合提的,就當作自己當時仍在求職中就好....
沒事別說,但避免蓄意去欺瞞面試者,那是對自己的一份信任,若連這份自信都沒有,抱著忐忑的心在未來工作,還是很容易會遇上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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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到3個月的工作經歷,該寫進履歷表嗎?
https://blog.104.com.tw/less-than-3-months-of-work-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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