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1/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不認同公司文化,該離職嗎?

因為薪資天花板,離開工作十多年的公司,新公司雖然願意薪水多給,相對的責任義務也更多,這是可預期的。最近遇到一個糾結點是不認同新公司的公司文化,我的工作需要依法行事,但新公司的某些員工會投機取巧,不知道是不懂或故意忽視某些法令規定,對於可能會違法的事情,我會力爭到底,結果招惹某些同事的不滿和反彈,工作起來相當不愉快! 現在考慮是要繼續留在新公司,還是要回前公司,回前公司薪水當然就是原樣,很掙扎,請問前輩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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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人的文化不代表公司的文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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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待過物業,40後進,一起的還有兩個特助,過程都算的上拼,下場都算不好。物業保全產業,算是違反勞基法的常客,公司想完善這塊,所以找了這位資深HR專家來當特助解決,兩年後,這位每天加班到七點才走了的特助終究是離職了,理由也類似您這樣。
我想表達的就是,公司可以便宜找人或內升,但願給漂亮薪水,通常就是要這外人去解一個長時間無解的問題,解決了雙贏,沒解決了休息一陣再找下一位,然走過必留下痕跡,前一位自然也給內部帶來衝擊矛盾,達成一些些組織變革刺激。一位推進一些,三五位就是組織淺痛變革升級成功。

所以,假設你接受40以上免洗筷的論述,那你要耐的久,才能擺脫這設定,也才能正式升級。

簡單說,40轉職,很高機率會接受,都是這種免洗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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