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7/1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為什麼面試都要求打給前公司做reference check?

在前公司待了五年
結果因為家族企業的大少爺女朋友刁難
所以選擇離開。
面對每次的面試真的都很尷尬...
而且每個都還要打去前公司照會....
那如果前公司剛好是不歡而散的
我們找工作的人不就超級吃虧嗎...
明明不是我們的問題卻還要因為被前公司誣陷而找不到下一份工作?
為什麼都要打給前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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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我的觀點是,先不用感到不快,「照會」確實是人資在核實您履歷,會經歷步驟,雖然前份工作「是因公司而離職」,但我相信專業的人資,只會確認您是不是有在前公司上過班或有無重大特殊事故,專業的人資,在處理公事上不會想聽八掛,因為職場上的八卦聽聽就好,理都理不完、也永遠都理不清,如果遇到只聽流言蜚語人資,就妄下判斷面試者的德性操守,那建議您就算錄取了,也不要待這種公司,因為很有可能您的努力,會因為被別人的一句話就全部抹滅,我相信不是每家公司都要做「照會」的動作,也不是每家公司的人資對於前公司所講的話都全盤接受,我會建議您多面試幾家,不要輕易的感到洩氣。

承上,我相信人資都是有專業有判斷力的,所以不見得在照會時全盤接受您前公司的說法,好!那您的說法呢?關於離職的原因陳述,您是比前公司還要有優先權,因為您在面試時就有機會說出原因,那您會怎麼說「家族企業的二代是少爺,他女朋友刁難,所以我不得以選擇離開」,如果我是面試官我不一定會用你,原因很簡單,從你的話語就聽的出來「你不是專業的工作者」,您講的#少爺#女朋友刁難,就算說是事實,但以職場工作的角度,我們還是在意您的專業和經歷是否能滿足職位需求,過往的種種就算是真的有不愉快,面試也沒有那麼多時間講到這些很深沉、仔細的內容,反而會建議您如果面試官有問起,您就「如實、簡單」帶過即可,比方說:因個人職涯方向和公司規劃不同,所以選擇離職」,如面試官有再追問您再說明即可(建議您要理性說明)。

小結:從您的提問中,未能看出您最後是否和前公司是否有衝突發生,但承如前輩所言,經一事長一智,在職場上如果遇到不能解決的狀況,一定要先學著「轉念」,但如果狀況持續不能解決,嚴重的影響到您職場上的發展與規劃,一定要學著「漂亮轉身」,不止是學著如何離職,而是要學著如何好好的與對方道別,兩不相欠兩不相怨,才能讓您的職場路圓滿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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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前公司待了五年,結果因為家族企業的大少爺女朋友刁難,所以選擇離開。每個都還要打去前公司照會,前公司剛好是不歡而散的,找工作的人不就超級吃虧嗎。
2. 面試後人資的查核作業,一般就是找前公司,因為最直接,但如果您真有顧慮,可以在履歷自傳中,以前公司帶過。
3. 但面試官一定會問,您可以委婉說明,但能不能接受就看您說明的理由。
4. 在履歷中提供兩為查核人員,對您熟識的,一位師長、一位朋友,人資有查核對象,可以不用一直追著前公司。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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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Cherly,
這邊回答您:

在企業間這是叫做「Reference Check_資歷照會」,
用意主要為
✅過往資歷真實性查核
✅學經歷、職場表現評價
✅人際關係評估
✅真實性評估
✅調查範圍以工作職場資訊為主

台灣雖然沒有明定資歷照會的法規,
" 但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企業要實施應該要取得您的同意",否則即是違反法令,可進行提告。
法規連結參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依照您的提問給予您的建議如下:
基於在求職過程中,如果您直接告知企業您不同意進行資歷照會,基本上是無法錄取。
建議您可以在面試時主動先誠實以告,告知面試的企業,您與前公司發生了哪些事情,但切勿過度批評跟抱怨,
主動表示告知如公司有資歷查核程序,再麻煩先行知會您,或是請其跳過您前公司。

這裡蒐集了一些資料提供您參考:
https://blog.104.com.tw/reference-check-after-the-interview/

希望以上可以幫助到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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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一次虧,學一次乖,所以永遠不要說前東家的壞話。畢竟這是現實,一個是公司,一個是個人,對於用人端,若沒其他佐證,當然是相信公司說的話比較多。
對新公司來講,是為了求證您的可信度,工作能力,因為新公司也怕用到不夠好的人。所以新公司當然和透過他們的關系和原公司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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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多人事都會做reference Check, 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正常辦理的離職,合乎程序,其實不用太在意,因為他們只是在確認您履歷上寫的東西是不是真實,會不會用了你以後發現履歷上面的東西不符,這樣人事也會被他們的老闆罵,所以不該出現在履歷上面的東西當然就不要寫了。
主要是您專長,經驗,用人單位是否欣賞,個性是否符合用人單位要的,這樣大致上就不會有問題的,請放心。
以上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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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你好!感謝指定回答❤️

如同其他Giver說的,以求職者來說,這些被你放在履歷上的前公司,其實也等同是你的推薦人。而雇主向求職者前公司資歷查核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應徵者所提供的履歷資訊是否正確,以及是否能錄取到合適的人才。不過《個資法》也有規定,若雇主想做資歷查核,實施前都應事先取得求職者的同意,並且調查範圍也只限於工作資訊,像是學歷、工作經歷、工作內容、工作表現、他人評價等相關資料。

當然,法規歸法規,實際上他們會問什麼跟怎麼問,我們無法控制一個人的行為,所以未來記得確保自己行為表現是無害的,就像情侶之間即使分手也要做到和平的分手。

現在,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也只能建議你先將這次離職經驗當作一個學習,在下一個工作時就知道要怎麼做才能避免讓自己有像現在這樣的擔憂。

預先祝你一切順利囉 :)
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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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打聽+確認啦
不用想太多
做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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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為什麼?
只是想知道離職原因?同仁對你這個人的看法、忍受度、忠誠度⋯最重要的是誠信原則!因為你應徵的是財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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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經驗是:

1.確認過往資歷的真實性查核(主管及人資).
2.與主管及同事之間的互動(人資).
3.有沒有什麼特別的事項要注意(主管及人資).
4.以上是做為參考不會是絕對的.
5.但如果可以, 會再多問一家, 如果二家都對你的評價不好, 那就不好說了,

最好面試時可以照實說, 但也不要說太多前東家的問題, 人資也會擔心, 那天你會不會也批評新公司.

我們在做照會時, 其實也會從對方的談話中做判斷真實性, 所以也不用太在意, 不會每家的人資都有同樣的判斷結論,

不用想太多, 每次的面試都是一次經驗, 從經驗中學習, 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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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工作表現很ok
不用怕ref chk
就算ref chk前東家說你壞話
用人公司因為這樣不用你
這公司不要去也罷
不是清高 因為這公司是非不分

Ref chk要看是誰去執行的
大部分hr頂多是查核 “經歷審核 工作年資”
工作表現基本上也只能很表面的詢問
就算要問專業的 他也不懂
用人主管來ref chk
也不太可能只透過電話ref chk可以問到什麼
除非互相認識
而且也會怕講了什麼非事實的陳述
基本上 可以告他的 所以大部分人都會不著邊際的講 講白了 就是需要有的流程
但是真實性 很難說 除非真的
花錢去查核稽核 但普通的職位
幾乎不可能會認真的查核
所以不太需要怕

因為那是最直接的驗證。請神容易送神難,將心比心囉。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做一下說明:
1.不是所有人資都會打電話回前一企業詢問錄取者相關資料。
2.對某些職務例如會計、採購、外務、社區總幹事等與公司有較多財務接觸者,可能都需要人資向前一企業詢問錄取者相關訊息,老闆不會在這些職務上冒險運用一個我非常陌生的人。
3.部分企業人資有默契地與相關合作廠商或同業做reference check,因為競業條款的必須。
4.針對某些多次違反職業倫理的人,或錄取後拒不報到,報到後不辭而別,或與前一企業有糾紛及素行不良的人,為防止產生公司困擾,都會與前企業做查詢,犯行嚴重者人資也會對相關合作夥伴私下發出通報。
5.reference check是出於善意與保護公司與錄取者權益,這是人資的職責。
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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