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匿名4/27 21:02
- 環境衛生36-40歲
工作滿三年以上提離職的期限?
1.按照法規要30前週知,如果今天提離職,原本公司的離職日會是何日?實在很害怕算錯,無法順利到新公司報到,變成兩邊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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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則

- Jeff Hung4/27 22:43
- 104 職涯診所 Giver
您好,
按照日曆的天數去算就對了,如果怕的話就是用email留下紀錄,然後新公司的報到加個幾天,給自己慶祝一下換了新公司,就不用那麼擔心了,加油💪!

- Jeff Liu4/27 21:16
- DAS Asia Limited Taiwan Branch Assistant Manager
您好,簡單給您一個數字參考一下
1. 三個月到一年內:10天前。一年到三年:20天前。三年以上:30天前。
2. 按照規定走,勞工基本上不需資方同意即開始計算。
3. 但是,基於職場倫理與良好互動,我會建議您維持心平氣和的語調與態度,簡單表達:法規的天數與您能盡全力協助現職且不影響下一個報到時間的日期,我相信會有共識的。
3. 我們的員工大概都是用後者,我們若真的無法挽留員工,就會誠心的溝通雙方能當同事的最大限度。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祝福您順利!

- 文裕Hiro4/28 12:22
- 日商台灣迪恩士半導體科技(股)公司 人資行政管理師
您好,跟新公司的說法,計算30天之後再報到是很正常的,所以可以先押6/1報到。目前在職公司則是拿到offer後提離職,理想會是30天,還是要依照個人業務的繁重比例,主管會找您商量。二邊都需要維持好平衡,倚靠您的EQ解決。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 蘇仁宏5/9 22:56
- 台茂奈米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廠長
鼓起勇氣早點跟主管提,讓公司可以及早因應去找人接手,有心要走,勉強留下心也不在了,所以早早說出來吧,跟主管協商,30日是依法規,但通常雙方還是可以有討論的空間的,但球在你手上,必須先抛出來,大家才能有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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