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留職停薪育嬰假能中途離職嗎?

我目前留職停薪育嬰假兩個月多,本人是身障者。

想請問一下我現在的狀況是否能領完津貼之後,能去找新工作嗎?

找到工作後可立馬離職而無需等到留停時間截止日嗎?

畢竟有些工作是不能等的,加上自己的身份特殊,比較難找到工作。
我在崗位上待了兩年多,近期生小孩,產假兩個月後
直接跑留停程序,在留停期間有很多想法,因目前住家裡,之所以很想找一份就近的工作,一方面能住在家省房租,另一方面能陪伴小孩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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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提問「留職停薪育嬰假能中途離職嗎?」
答案:可以,但若有申請勞動部的育嬰津貼,離職後就不能繼續領取。 另外,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並不計入年資。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領資格、給付標準及給付期間,如下:
1.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2. 給付標準
自110年7月1日起,育嬰假津貼金額為「留職停薪當月算起,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金額80%計算(原本的60%+政府補助的20%)」。
#注意事項:
(1)被保險人確有向受僱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並確實親自撫育子女者始能申請津貼。
(2)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另有工作,或參加職業訓練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得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如果您領完津貼之後,需要工作有收入,可以向原公司申請復職。
假如找到新工作,不想回任復職,也可以向原公司提離職申請,但如果還在領取育嬰津貼,離職後就不能繼續領取。
您工作年資兩年多,依規定離職需要二十日前預告。
#參考
依勞基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我的建議僅供您參考,最終您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還是要先諮詢主管機關勞動部門,以確保您的決定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保護您的權益。

祝福您和您的寶貝健康喜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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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勞工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因此,您在留職停薪期間,如果找到新工作,是可以立刻離職的,無需等到留停時間截止日。

不過,您在離職時,需要事先向原雇主提出辭職報告,並依照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規定的預告期間,向原雇主預告。如果您沒有依照規定預告,可能需要向原雇主支付預告期間的薪資。

此外,您在離職時,也需要向原雇主辦理退保手續,並領取退保金。

以下是您在離職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事先向原雇主提出辭職報告,並依照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規定的預告期間,向原雇主預告。
辦理退保手續,並領取退保金。
依照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規定的離職手續辦理。
您可以先與原雇主協商,看看是否可以同意您在找到新工作後就立刻離職。如果原雇主同意,您就可以在找到新工作後,直接向原雇主提出辭職報告,並辦理退保手續。

祝您早日找到合適的工作!

找到再提離職。

您好
職場的婦女都是辛苦的 ,在家庭和工作間2難 ,加油 ,就你的問題回覆 ,首先是離職 ,因為你也有年資 ,如果離職的發起人是你自己 ,當然你自己就可以決定 ,但還是要依公司規定要有預告期 ,要寫離職單 ,要交接...等 ,依規定做就好 ,沒有什麼不能離職 /不可以離職的...,在來就是育嬰留停 ,這也是有相關規定 ,就是不能在外兼職工作 ,但沒有規定不能找工作 ,如果你在育嬰留停期間 ,如果有找到更合適的 ,當然也是可以轉職 ,但是也要你要去的新公司能接受你 ,畢竟你是請育嬰留停中 ,在求職 ,相信新公司也會有考量(因為小孩還小 ,會不會常請假 ,又或是進來後能待多久...等) ,這些都是你要面對人家質疑的問題 ,雖然工作是不能歧視 ,但你也知道就是會有很多潛規則 ,你現在小孩還小 ,要面對的問題會更多 ,你自己要考慮清楚 ,總不能剛換工作就一直請假或是有狀況吧 ,我還是要說職場的婦女是辛苦的 ,自己要安排好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會找到你的舞台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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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留職停薪育嬰假的規定是根據《勞動基準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來訂定的。根據這些法律,職工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育嬰假。育嬰假期間,雖然無薪,但職工仍享有職位保留的權利。

關於您提出的問題,以下是幾個重點:

1. **中途離職:** 留職停薪育嬰假期間,勞工如果選擇離職,通常需要遵守相關的離職通知期限規定。這意味著您可能需要提前通知雇主您的離職決定。

2. **津貼領取:** 育嬰留停期間的津貼是根據特定條件發放的,如果您在育嬰假期間找到新工作並決定離職,這可能會影響您對津貼的資格。建議您先與勞動部門或社會保險機構確認相關規定。

3. **身障者就業:** 身為身障者,您在尋找工作時可能會享有某些特殊的就業保護和援助。台灣的勞動部門提供各種服務和支持,以幫助身障者找到合適的工作。

4. **家庭與工作的平衡:** 您提到想找一份近家的工作以便照顧小孩,這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尋找工作時,您可以考慮那些提供靈活工作時間或遠端工作機會的職位,這可能有助於您更好地平衡家庭和職業生活。

總之,建議您在做出任何決定前,先咨詢相關的法律專家或勞動部門,以確保您的決定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最大程度地保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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