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5/2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職稱被公司片面變更怎麼辦?

近期主管與我重談工作負責項目, 連帶討論新的職稱. 討論中, 我對變更的工作項目沒有問題遂口頭答應, 但主管提出的職稱.我並未同意…然而,今天我發現在工作系統及電子郵件系統中,我的職稱已經變成那一個我沒有同意的職稱. 我感覺我的職務被片面變更, 有不受尊重的感覺. 雖然我的薪資沒有改變. 但新職稱,我並沒有同意.可惜的是 這些討論的書面紀錄中關於職稱的部分沒有記錄到…

我想請問各位人資專家, 這算有違反勞基法第14條嗎?我該直接請教主管還是去問人資呢?還是直接發存證信函呢? 先在這感謝各位專家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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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先按照事實求證,待結果明確時再決定是否要以勞基法第14條規定來聲張權益。

依照您的描述,這個職務異動的面談是主管與您面議的,您們雙方討論的結果有沒有書面的紀錄,有沒有約定新的考核進度(依照新的職稱設定考核的期限、標準、用什麼方式考核),並請您簽名確認雙方協議的最終結果。

如果有上述的作業程序,請您直接找人資,請求查證書面紀錄上載明的事實,若有資料登錄錯誤,請人資單位更正錯誤並重新發布人事令。

如果沒有上述的作業程序,建議您先找主管,表明您發現職稱被登錄成您不想做的職務,請他幫忙向人資單位查證作業程序哪裡有漏了;並向主管表示您的權益有受損之疑,請求協助。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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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HR 記錄的title和名片沒改就無所謂。當然也可以去問人資為什麼職稱改了,是不是公司的人資政策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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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從您的描述中不覺得有違反勞基法第14條的內容。有問題就該從溝通做起,所以詢問主管是最佳解。直接就想寄存證信函,代表您個性非常衝動,或許已在平時造成公司內部人際關係或團隊合作的摩擦而不自知,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存證信函弄巧成拙的話,可能工作不保,建議凡事思考清楚(包含退路)再出手。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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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樣並沒有違反勞基法14條,因為如果違反的話,您是可以直接終止和資方的勞動契約,所以看起來是不符合處理您現在所遇到的問題。
建議遇到這樣的問題,要透過良性的溝通,尤其遇到的是直屬主管和人資,才能在往後的日子大家繼續相處,加油💪!

1.查明職稱與薪資結構有無關聯。
2.職稱是公司給的,尊重是人家給的,所以職稱不等於尊重,請放寬心,勿執著。
3.很多企業主的名片並未顯示職稱喔。

看來高層對你有一些想法了,我覺得應該不是保住職稱,那虛名阿...重點是他為什麼想改你的職稱跟工作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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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薪資及工作內容沒有變動,權益無受損
就職稱而言,並沒有違反勞基法第14條
可能要思考一下
是不是要因為這職稱跟公司撕破臉,值不值得
建議您跟主管在非正式場合閒聊一下,去聽聽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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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職稱變動有可能跟公司的未來發展及部門規劃變動有關係,要去詢問主管,才能了解
對於工作內容變更你沒有問題,薪資有變更嗎?如果沒有變更,那你為何反應這麼大呢?你還在職,發存證信函給你的公司嗎?這樣似乎是怪怪的喔!

有甚麼問題,透過公司的管道去反映,第一個一定是找主管討論及了解,別動不動要發存證信函的,這不是一個成熟的職場人要有的處理方式喔!

您好 謝謝指定回答,相關建議如下請參考
1- 不被尊重的感覺可以理解,一定不好受,但是請先了解一下為什麼主管要這樣做的理由跟想法
2- 請問跟原本調整前的薪酬/管理幅度/工作內容等是否有變更,如果沒有,那可以跟HR確認是否是整體性調整還是主管片面更改
3- 正常任何雇用契約更正,勞資雙方都要重簽合約才能代表這樣調整生效,過往公司針對這樣調整有都必須簽約代表雙方同意並作為後續證明用,如果公司沒簽,其實沒正式效力只是內部口頭調整,這個部分您可以問一下HR
4- 如果只有職稱被影響但其他沒有,其實職稱就是個虛名,除非是您公司掛的職稱是有連到其他福利,像是配車/辦公室/獎金等,如果沒有的話,我建議就拿實力出來把東西要回來,這樣或許會更加實際
5- 如果真的過不去,內部也無調整空間,那您就嘗試找看看外部機會,去印證您的實力跟條件,拿回屬於您的東西

給您參考
謝謝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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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指定回答。
從你的敘述跟回覆前輩們的語氣裡面可以看出來,你對於新變更的職稱很不滿意,想要進行申訴。然而,勞基法第14條規定裡「沒有」說明「片面變更職稱」是否構成可以適用的事由,因此我們只能從變更職稱後的實質效果來看是不是適用勞基法第14條:
1. 變更職稱是否使你誤信「而受到損害」?是否公司因此而未依原本的勞動契約給付薪酬?公司福利、薪資結構是否因此而調整?
2. 該變更職稱是否對你產生重大侮辱?是否違反勞基法規定?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那主張勞基法第14條對你來講只是跟公司撕破臉的手段而已--而且很有可能達不到你想要的結果。
另如前輩所述,從你的問題裡面看不出來你與主管的討論是否留存書面記錄,則建議與主管討論後與HR確認相關程序後再做決定,不要衝動跟公司撕破臉,存證信函也不能幫助你達到你想要的結果喔!

最後與你分享一個有關職稱的小故事。
我大一時有個學長問我:你覺得名片上面職稱很多比較好,還是名片上面都沒有稱號比較好?我說:當然是職稱越響亮,越多人給我稱號越好啊!
學長笑笑又問:那給你看兩張名片喔
第一張是學長的,上面寫XX大學學生會長、XX系總幹事、XX社團公關、XX社營運長、XX活動創辦人....
第二張是校長的,上面只寫了兩個字「校長XXX」
與其追求職稱,不如追求更好的工作喔!!
祝溝通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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