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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一式兩份契約,但公司兩份都收走了!
如果公司跟員工簽了一式兩份的契約,但簽完當下公司卻沒把另一份契約給員工,兩份都公司自己收走,這樣合約算成立嗎?
假設在合約有效的時間裡,因為沒有另一份合約時間久了忘記其內容,不小心違反了合約一項內容,這項違約算成立嗎?
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給予幾點建議如下。
① 如果公司跟員工簽了一式兩份的契約,但簽完當下公司卻沒把另一份契約給員工,兩份都公司自己收走
✍🏻 從您提到「簽完當下公司卻沒把另一份契約給員工」,這樣的行為並不常見。一般來說雙方簽訂一式兩份的契約,各持一份是為了確保雙方能夠清楚了解契約內容並遵守約定。因此公司將兩份都收走,不僅不符常規,還會讓員工在履行合約過程中無法核對條款。您其實有權向公司索取一份屬於您的契約,保障自身的權益。
② 這樣合約算成立嗎?
✍🏻 雖然公司沒有將契約交還給您,但只要雙方同意簽名並簽署了合約,這樣的合約仍然具備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合約成立的要件不在於是否您手上有一份,而是在雙方是否已經同意並且完成簽署。不過您需要保存好當時簽署的任何證據,例如留下簽署過程的電子郵件記錄或文件簽收的電子證據,以防後續有糾紛。
③ 假設在合約有效的時間裡,因為沒有另一份合約時間久了忘記其內容,不小心違反了合約一項內容,這項違約算成立嗎?
✍🏻 因為「時間久了忘記其內容,不小心違反了合約」,在無法掌握合約條款下,不小心違反合約可能會導致違約責任的發生。而且公司同時擁有兩份合約,也可能進而增加內容變更跟抽換內容的風險,所以這也是為何雙方應該各持一份合約的原因之一。
④ 在此情況下,最重要的是盡快與公司溝通,請求取得您應得的合約副本。如果公司未能合理提供,您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意見,確保您的權益不被侵害。另外若公司在簽約後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範,您有權提出異議,並尋求相關機構的協助。
【建議您立即向公司申請拿回您的合約副本,這樣您就能更清楚地了解您的義務和權利,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以上幾點是個人的建議分享,希望能夠解答到您的問題,如果您在職涯診所詢問過程中,有得到其想要的幫助,也希望您能把這份感激,轉為幫助身旁需要的朋友們,共同建立起職場【∞ 善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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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的問題是關於簽訂合約時公司將兩份契約都收走,且擔心違約風險。
2 合約成立不一定需由員工持有副本,重點是雙方已簽署並同意條款。
3 若您無副本,建議儘快向公司索取,以便掌握條款內容。
4 違約的成立取決於違反合約的事實,而非是否持有合約副本。
5 若因為未持有副本導致遺忘條款,可主張公司未提供合約對您不利。
6 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以保護您的權益。簽了一式兩份契約,但公司兩份都收走了,跟人資要一份,或影本。
7 祝福您。
你可以去問當初聯絡的同事,因該是人事部門的。
收回去的可能原因是要蓋公司和負責人章,用印完好就發還一份。
一式兩份就是公司員工各持一份,這是員工權益大膽去問不要客氣。
祝 如意順心!